市中区新教师见习期培训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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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和市中教行《关于加强见习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文件要求,为了对我区新教师进行有效的见习期培训,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新教师能系统掌握职业道德、班级管理、课堂教学、校园安全等方面常规要求,帮助新教师树立崇高的师德修养,提高其教育教学能力和班级管理能力,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成长为合格的人民教师。
二、培训对象
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新入职教师。
三、培训时间
见习期培训时间为一年。
四、培训学分
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新教师工作第一年必须参加见习期培训,经考核合格,计72学分,录入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平台。
五、培训内容及形式
(一)区级培训
区级培训由区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负责,主要培训内容包括师德素养、政策法规、教学常规、教育管理等模块;采取线下与线上、必修与选修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开展专题讲座、教学研讨、参观学习、案例交流等培训活动。
(二)校本培训
校本培训由新教师所在学校负责,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安排培训时间和内容。要安排一名领导负责新教师校本培训工作;要制定本校新教师培训计划、制度,健全新教师成长过程资料,呈现校本培训全过程;要为新教师安排指导教师,指导他们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指导教师“传、帮、带”的作用。
六、考核评价
(一)区级考核
新教师见习期满,需要参加培训考试、教学业务能力考核、教育工作能力考核、教学通用基本功考核,由相关科室负责。
(二)校级考核
新教师见习期的校本培训考核由各学校负责,具体要求如下:
1.新教师在见习期听指导教师示范课不少于30节。
2.指导教师听新教师课不少于10节。课后要进行评课。
3.新教师每学期至少要开展1节汇报课,并写出总结反思。
4.新教师要写出自己的学科教学计划、总结;担任班主任的新教师,要写出班主任工作计划、总结。
新教师见习期结束,完成以上考核,学校要根据新教师一年的整体表现,给与相应的评价。
七、考核结果使用
1.“新苗教师”评选依据
新教师的区级四项考核成绩汇总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名,评选出“市中区新苗教师”。
2.转正定级依据
新教师参加区级和校本培训,经考核合格,方能按期转正定级(编外合同制教师方能续聘)。
备注:本方案解释权归市中区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培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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