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济南市丰齐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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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丰齐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评审小组和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初步审核小组,实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三级管理负责制。
教学管理部专门负责学生资助相关材料的审核认定等相关工作。
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制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认定的实施办法,负责公示并审批确认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名单。
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李延民
副组长:乌东彪
成员:刁维芳 刘波 周立叶
2、教育资助评审小组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象认定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由教师代表、学校领导组成。教育资助评审小组负责审核各班级推荐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提出拟确认为助学金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教育资助评审小组名单:
组长:乌东彪
副组长:周立叶
成员:肖志娟 赵俊 赵婷婷 郝宪珍 王兴静 邹东旭
由叶胜晨担任学生资助工作管理人员,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具体工作,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公示情况、资助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3、各班成立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任组长,由班主任、科任老师担任教育资助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教育资助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认定与民主评议工作。
三、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主要依据家庭经济因素、特殊群体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突发状况因素、学生消费因素、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等。
(一)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因为买房买车等正常消费产生债务不计算在内)等情况。
(二)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四)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有相关照片)、近两年内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祖父母辈重大疾病者延后考虑,长期病依据每月平均花费具体认定。
(五)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六)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设置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认定等级用于需实施分档资助的资助项目。
(一)特别困难。指学生本人及家庭不能提供绝大部分基本生活和学习所需费用,主要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以及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遭遇突发重大疾病或意外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二)困难。指学生本人及家庭仅能提供小部分基本生活和学习所需费用,主要包括低收入家庭学生、防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等,以及直系亲属中或患重症疾病或有慢性疾病且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家庭学生。
(三)一般困难。指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由学校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家庭经济状况和学生日常消费情况,通过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的方式在国家规定资助比例内合理确定。
三、认定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年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以及相关部门新增的特殊群体学生应随时给予认定,及时解决学生困难。
认定程序一般应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身份识别,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六个环节。在个人申请环节中,学生本人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综合反映家庭经济情况的认定申请表,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或监护人到村居委会,社区,街道开具贫困证明,但学生或监护人可自愿主动提供适当佐证材料,如诊断报告,医疗单据复印件等。
在身份识别环节中,非我市户籍特殊群体学生身份识别。暂时需要由学生或监护人提供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数据库信息截图,或在相关证件复印件上盖章并签署核验日期作为学校认定依据。
其中学校认定环节中,学校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比对下发的特殊困难学生信息以及各部门反馈的身份识别结果。根据《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第八条的相关因素开展综合认定,并按《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第九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划分认定等级,学校可采取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驻认定过程应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和轮流坐庄。
在公示环节中,学校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以适当形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及时去除信息,学校应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
已经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的,应及时告知学校,学校应重新评估,确定其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调整器困难等级。家庭经济状况无明显变化的次年认定可沿用上年认定结果。
学校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建立诚信档案,申请认定的学生或监护人应如实提供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并及时告知家庭经济变化状况,如发现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状况。一经核实,学校要及时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并追回资助资金。
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认定工作举报投诉电话(87591864),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要加强学生思想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学校将及时做出调整。
济南市丰齐小学
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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