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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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资助对象:在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普通小学、初中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资助标准: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和初中均为每生每年800元。
办理流程:每年9月,学生或监护人根据自身家庭经济状况自愿向学校提出生活费补助申请,填写《义务教育资助申请表》,学校评审小组认定、评审和结果公示完成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
贫困类型:特殊困难学生由大数据比对后直接推送,无需申请直接认定,一般困难学生由家长自愿申请,经班级、年级、校级三级认定以及年级、校级两级公示。
申报资料(本年度):1、义务段学生资助申请表。2、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中小学版)。3、家庭经济困难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4其他辅助证明资料(非必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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