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泉泽初级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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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校学风和考风建设使考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我校关于考试、考核及成绩规范管理的有关要求对各学期各次考试的有关工作提出如下管理意见。
一、组织与安排
1、考试由校教导处统一组织安排,要在考试前将考务工作安排通知相关人员。考场安排等组织工作由教导处负责组织落实。每次考试,要求考生全部参加。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者,须将相关手续报教导处。
2、每个考场安排一名监考教师。监考人员必须于开考前20分钟领取试卷,然后直接到达监考教室。开考前5分钟宣布考试时间并当场拆发试卷,提醒学生将姓名、学号、班级写在试卷指定的位置。
3、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4、监考教师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考场内不准阅读书报和谈笑,不拨打或接听电话,不准擅离职守,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若试题有“更正”或不清楚的地方,应用粉笔抄在黑板上,不准以任何方式提示考生(报时除外)。
5、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教师要提醒学生并注意合理安排时间。考试时间终止时,应立刻收卷,认真查点。
6、期末考试时分别安排专人负责全校和年级组的巡考,巡考人员全程关心试卷领用及监考职责发挥的规范性情况,及时解决考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巡考人员应事先了解当次考试的总体安排与具体要求,熟悉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严肃认真地执行巡考任务。
二、装订与阅卷
1、考试结束后,由教导处统一安排装订试卷,装订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将姓名、班级、学号订严,不能漏页、倒页。
2、由教导处组织安排阅卷工作,分年级分学科在阅卷组长的主持下阅卷,阅卷原则上集中批改,采用流水作业方法合理分工,一包到底。由组长负责,先学习研究试题答案,对照标准答案定出统一评分标准,然后进行阅卷。阅卷过程中要严格参照统一的评分标准批阅学生考卷,避免错批与漏批,如有争议与矛盾之处,由同学科组讨论,并由学科分管人员确定。判卷过程中要做到标准统一给分有理,扣分有据。任何个人无权自行修改评分标准。
三、试题分析
1、考试结束后各位教师要认真分析试卷和答题情况,做好成绩质量分析。
2、质量分告分为成绩统计和卷面分析两部分,一般从“取得成绩”、“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方面分析总结。教师在认真分析试卷过程中应体现其实用性,要反映出教学的得失,形成改进措施并积极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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