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秀山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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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秀山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一、考试管理工作的基本目标
1.建立严格的考试管理机制和科学的考试管理办法,规范考试的组织主体,明确考试的范围考试结果,探索轻负担、高质量”之路。
2.发挥考试的诊断发现、改进矫正、激励导向功能,使学生获得积极的生命体验,帮助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建立自信,主动发展。
3.引领学校、教师、家庭、社会树立正确的考试观,关注学生兴趣、态度、习惯,促进学生勤奋学习,快乐成长、全面发展”。
二、考试的基本原则
1、基础性原则。根据教育内容和目标,遵循学科特点与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对应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学习素养,选择基础性代表强的内容和问题进行测量与评价,准确反映教与学的过程和现状,为改进教学服务,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
2、发展性原则。考试要树立为促进学生发展而评价的观念,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从而促进学生原有水平上得到提高并积极主动地发展。
3、开放性原则。考试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考试形式要多样化,考试内容要多元化,提倡实施开放性考试。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科学反映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差异,充分体现学生的实践活动和研究性学习的效果。
三、严格压减考试次数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对考试次数的要求。
四、科学运用考试结果,考试实行等级评价
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学校对考试结果进行整体分析,根据分析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针对性地对教师教学进行指导和培训。
五、完善学习过程评价
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杜绝“一考定成绩”的评价机制,要完善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学生学习过程评价,鼓励实践性评价,可以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要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
六、完善管理监督机制
建立考试日常监管制度,不给老师下达考试任务,不得简单将考试结果作为教师业绩评价的依据。严禁学校联合开展考试。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家长和学生正确看待考试结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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