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规范和加强七里山西路道路两侧的停车管理。引进规范统一的管理机构,按照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合理收费,即走即停,提高路边规划车位的运转度”问题:市中交警大队结合周边的交通流量和居民的停车刚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和《济南市停车条例》第五条规定,在道路两侧设置临时停车泊位,满足居民夜间停车需求。之后,会定期组织评估该区域交通状况,动态调整优化管理措施。根据济政字〔2016〕5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授权经营城市道路公共停车资源的批复”和济政字〔2019〕1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济南城市静态交通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的批复”两文件,路内停车泊位作为社会公共资源,是否进行收费,以收费手段提高车位利用率,需要由济南市静态交通集团依职权决策。七里山街道将积极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商讨在该区域设置收费车位的可行性。
2.关于“郎茂山小区周边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夜间开放供居民停车。希望政府部门和这些单位商榷,在夜间向附近居民有偿开放停车位,既方便市民停车,企事业单位也适当创收”问题:市中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动和郎茂山小区附近集中办公的企事业单位济南市残疾人联合会康复中心取得联系,探讨该单位夜间开放停车泊位的可能性。该康复中心作为学龄前及部分小学年龄段残疾、智障儿童康复治疗的特殊场所,为确保特殊儿童康复治疗期间的人身安全,根据《济南市安全委员会中小学安全管理规定》(济安发〔2020〕11号)文件第27条规定,执行特殊化封闭管理,严禁对外开放。据此,该单位目前尚不具备对外开放院内停车泊位的条件。
3.关于“加强老旧开放式小区的科学停车规划工作,规划一处集停车、便民市场、养老服务,文体娱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服务设施,疏导周边摆摊设点需求,改善路面交通”问题:七里山街道与区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园林局、区水务局、区房地产发公司等部门沟通协调,并报请区政府同意,确定在七里山西路南段郎茂山小区四区附近规划建设“郎茂山邻里中心项目”。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600平方米,主体采用预制钢结构和装配式材料,服务项目含日用百货、便民服务、车辆停放于一体,设置约60个停车位,80个摊位。该项目预期将疏导周边摆摊设点需求,改善路面交通状况。前期,已完成民意调查、“僵尸车辆”及杂草清理、地下管网勘探和地上树木移植对接事宜。9月3日至9月10日,《市中区七里山片区07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用地深化落实(社会公示与征求意见)》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结束后,市自规局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向市中区政府发出《七里山片区07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用地深化落实社会公示意见有关情况的函》。区自然资源局已起草《回函》并呈报区政府。第四季度,将确定土地熟化主体,尽快启动房屋征收程序,完成净地出让,待完成净地出让后,督促、服务拿地开发企业尽快完成各类审批手续,推动项目具备开工条件。
4.关于“加强绿色低碳出行的宣传教育,让市民树立绿色低碳出行意识,近距离不开车,节假日错峰开车出行”问题:七里山街道深化综合治理,将提升居民绿色低碳文明意识,列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一项重要任务,不遗余力加强宣传教育,依托全国低碳日、全国节能宣传周、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和文明培育等方式,厚植绿色低碳、健康环保生活土壤,使节能减排、绿色生活理念成为公民生活习惯和高度社会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