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 | 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落实社会救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托底政策。 | 一是及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众各类补贴。二是对2025年二季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免费救治审核,并报区财政兜底报销。及时收取、审批、递交计生福利救助保障出险理赔申请材料。三是对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等人群实施医疗救助。 | 一是第三季度,为城市低保1185户1559人,累计发放补贴1376万元;农村低保833户1301人,累计发放补贴1078万元;城乡特困人员431人,累计发放补贴601万元;临时救助累计救助59户77人,发放补贴14万元。二是已完成2025年二季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救治审核,并上报财务报表;收取、审批、递交计生福利救助保障出险理赔申请材料31件。三是2025年1-9月共救助8309人次,其中手工报销救助39人次,一站式救助8270人次,共拨付救助资金911.98万元。 | 财政资金暂未到位;因市计生协测算偏差问题,导致项目资金出现缺口,三季度提交的31件出险理赔申请均未到位。(区卫健局) | 否(经费暂未按时拨付)(区卫健局) | 一是在分层分类保障救助对象基本生活的同时,创新整合社会救助服务的内容和方式,进一步满足救助对象需求。二是继续申请财政拨款。经与市计生协、中国人寿沟通,预计10月底开始按递交出险材料时间先后陆续理赔。在未赔付期间将对出险人员做好解释工作,避免产生舆情。三是继续对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等人群实施医疗救助。 | 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 | 区民政局救助科51806738 区卫健局医政与疾病预防控制科 51807419 区卫健局计生协会办公室 51807422 区医保局综合室 51807722 |
102 | 加强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省级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和“五床联动”试点,打造智慧化养老院2处、“暖阳‘食’光”示范型长者食堂10处、示范型农村幸福院8处,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1—2个,争创省级“暖心家园”。 | 一是总结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迎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验收评估。二是对重点打造的养老设施进行全面验收。三是遴选社区创建方案,并组织申报。持续开展针对性培训,按照新标准细则全面梳理前期工作。加强实地指导,协助街道完善整改新标准细则,加快优化提升质量。 | 实施省级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已通过省民政厅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项目中期评估验收。 打造智慧化养老院2 处、“暖阳‘食’光”示范型长者食堂10处、示范型农村幸福院8处:2处智慧化养老院提升改造已完成,正在准备验收;10处示范型“ 暖阳‘食’光”长者食堂打造3处已完成,7处正在加快推进;8处示范型农村幸福院打造,3处已完成,5处正在加快推进。 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1—2个:已完成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方案遴选及申报工作,组织相关街道前往十六里河街道秀泉社区、王官庄街道诚品苑社区开展专题培训;按新标准细则完成前期工作梳理,累计开展实地指导12次,协助3个街道完成提升优化。 | 以往,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实行“当年申报、当年评选出结果”,2025年5月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通知,调整了创建评选办法、流程以及时间,国家评选时间调整为2026年底,导致“2025年底创建1-2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目标无法按期完成。(后附情况说明) | 是 | 一是配合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对省级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项目进行验收。二是对2处智慧化养老院、 10处“暖阳‘食’光”示范型长者食堂、8处示范型农村幸福院打造项目进行验收,并协调区财政局尽快下拨资金。三是指导相关街道办事处对照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新标准细则,结合自身创建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并抓好落实;前往各创建街道开展现场指导,督促其根据指导意见加快优化提升,确保创建质量达标;持续跟进国家评选动态,及时传达最新要求,做好2026年评选准备工作。 | 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 养老科 51806730 老龄工作科518067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