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 大力实施省级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项目,打造智慧化养老院2处、示范型“暖阳‘食’光”长者食堂10处、示范型农村幸福院8处,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1-2个,持续优化老年人宜居环境。 | 一是总结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迎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验收评估。 二是对重点打造的养老设施进行全面验收。 三是遴选社区创建方案,并组织申报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同时,持续开展针对性培训,按照新标准细则全面梳理前期工作,并加强实地指导,协助街道办事处加快优化提升质量。 | 1.打造智慧化养老院2处:智慧化养老院提升改造已完成,正在准备验收。 2.打造示范型“ 暖阳‘食’光”长者食堂10处:已汇总并审核各街道办事处示范型“暖阳‘食’光”长者食堂提升方案,下拨部分资金。目前,3处已完成,7处正在加快推进。 3.打造示范型农村幸福院8处:已汇总并审核各街道办事处示范型农村幸福院提升方案,下拨部分资金。目前,3处已完成,5处正在加快推进。 4.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1-2个:已完成社区创建方案遴选、申报工作;并组织相关街道前往十六里河街道秀泉社区、王官庄街道诚品苑社区开展培训。 | 以前,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均实行“当年申报、当年评选出结果”的办法。2025年5月下旬,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25—2026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该创建工作的评选办法、流程、时间均与往年不同。国家评选时间为2026年底,导致“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1-2个”的目标无法在2025年底完成。(后附情况说明) | 是 | 一是对2处智慧化养老院提升改造项目进行验收。 二是督导各街道办事处加快10 处长者食堂和8 处农村幸福院提升改造工期,争取尽快验收。 三是指导相关街道办事处按照新标准细则全面梳理前期工作,结合自身创建方案抓好工作落实,定期前往各街道办事处开展现场指导,督促其根据指导意见加快优化提升工作,并定期检查整改成效,确保创建质量达标。 | 51806730 51806737 | 区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