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济南市市中区散埋坟墓和传统墓葬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
征集主题:
关于征求《济南市市中区散埋坟墓和传统墓葬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
征集期限:
2026-10-20 - 2026-11-20
征集单位:
区民政局
征集状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效治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扎实做好全区散埋坟墓和传统墓葬点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济厅字〔2019〕86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散埋乱葬和传统墓葬点治理工作的通知》(济民发〔2025〕1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民政局牵头起草了《济南市市中区散埋坟墓和传统墓葬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nmzszshswk@jn.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散埋坟墓专项整治方案意见反馈)。
2.互联网平台将意见反馈至: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hizhong.gov.cn)首页“调查征集”栏目。
3.信件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济南市市中区,济南市市中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联系方式:0531-51806732,邮编:250002。
意见征集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2026年11月20日。
济南市市中区民政局
2026年10月20日
济南市市中区散埋坟墓和传统墓葬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效治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扎实做好全区散埋坟墓和传统墓葬点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济厅字〔2019〕86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散埋乱葬和传统墓葬点治理工作的通知》(济民发〔2025〕1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着眼守护绿水青山、传承文明新风,积极开展依法整治、文明整治、阳光整治、彻底整治,倡导移风易俗,推进绿色殡葬,解决突出问题,为加快新时代活力品质强区建设提供有力生态环境保障。
二、整治范围
(一)重点整治范围。市中辖区内山体公园、居民区周边、“三高沿线”可视范围、景区等禁葬红线内的散埋坟墓和传统墓葬点。
(二)同步整治范围。村庄内外、林地、耕地、铁路、国道、省道两侧可视范围的散埋坟墓和传统墓葬点。
三、目标任务
按照“杜绝增量、速减存量、分类施策、限期完成”的工作思路,分步推进实施。力争在2027年底前,完成山体公园、居民区周边、“三高沿线”可视范围、景区等禁葬红线内的散葬坟墓治理;力争在2029年底前,完成本辖区全部散葬坟墓和传统墓葬点治理的目标。
四、专项整治方式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充分尊重当地习俗和群众意愿,不搞“一刀切”,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主要采用“原地深埋、墓穴迁移、生态改造、卧碑绿化、转为公益性墓地”五种方式进行整治。
(一)原地深埋。将骨灰(遗骸)实施就地深埋且不保留任何标志物。
(二)墓穴迁移。平除墓穴并迁出骨灰(遗骸),选择迁入公墓(先人纪念林)。对旧村改造或片区开发涉及整村搬迁的,所在街道要积极对接民政部门,统筹安排墓地迁移安置,禁止一切擅自选址违法建设公墓行为。
(三)生态改造。平除坟头、拆除圈地建设的围墙、地堰等附属设施,墓碑改为卧碑(卧碑尺寸不超过0.5m*0.6m,斜度不超过15度),采取植树遮蔽进行生态化改造,逐步实现与周边环境协调。
(四)卧碑绿化。不同意原地深埋、墓穴迁移、生态改造处理的坟墓,按照单墓穴占地面积不超过0.5㎡,双墓穴占地面积不超过0.8㎡,高不超过0.5m,墓碑改为卧碑(卧碑尺寸不超过0.5m*0.6m,斜度不超过15度)方式进行改造,同时进行美化绿化、植树遮挡。
(五)转为公益性墓地。形成一定规模、建设规整、管理规范、具备继续使用条件的历史埋葬点,按照农村公益性墓地的相关要求完善手续继续使用。
五、专项整治步骤
第一步:成立专班。调整充实区殡葬领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作为散埋坟墓和传统墓葬点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区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散埋坟墓和传统墓葬点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事项,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第二步:建立台账。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对林地、耕地、铁路、国道、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散埋乱葬坟墓和传统墓葬点进行定位固化,进一步摸清底数,完善工作台账。第三步:实施整治。在与群众充分沟通,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明确各地整治方式,形成具体整治方案,并报区工作专班备案。按照整治方案,稳妥有序开展全面整治,按时完成整治范围内集中整治攻坚任务。第四步:验收考核。每年11月上旬,区工作专班对照本年度工作任务台账,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核查验收。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建立调度会商制度,定期调度整治情况,及时向区工作专班汇报。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协调会、推进会和交流会,推进整治行动。
(二)强化部门协作。区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及其他区直部门单位要强化大局观念,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政策合力。要认真履行职责,有效发挥职能,协调市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及其他区直部门单位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真正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攻坚,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三)做好群众工作。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基层组织作用,通过进村入户推动殡葬政策宣传全覆盖、无死角。深入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群众理解、拥护、支持专项整治工作。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尊重当地习俗、民族习俗和群众意愿,不搞“一刀切”,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确保不引发负面舆情。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敷衍整治、虚假整治,工作拖沓、履职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要推动问题排查和整治结果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济南市市中区散埋坟墓和传统墓葬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草案解读
一、制定背景
散埋坟墓和传统墓葬点治理是殡葬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上级先后印发《关于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济厅字〔2019〕86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散埋乱葬和传统墓葬点治理工作的通知》(济民发〔2025〕15号),对治理工作作出部署。立足我区山体多、历史墓葬点分布广的区情实际,需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范围、整治方式、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综合治理。
二、制定依据
1.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济厅字〔2019〕86号);
2.《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散埋乱葬和传统墓葬点治理工作的通知》(济民发〔2025〕15号)。
三、主要内容解读
草案的核心设计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范围上区分“重点整治”与“同步整治”两级,山体公园、居民区周边、“三高沿线”可视范围、景区等禁葬红线内点位优先攻坚,力争2027年底前完成治理,村庄内外、林地、耕地、铁路、国道、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同步推进,力争2029年底前完成全部治理任务;二是方式上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充分尊重当地习俗和群众意愿,不搞“一刀切”,设置原地深埋、墓穴迁移、生态改造、卧碑绿化、转为公益性墓地五种整治方式,并明确卧碑尺寸不超过0.5米×0.6米、倾斜度不超过15度,单墓穴占地不超过0.5平方米、双墓穴不超过0.8平方米等量化技术标准,确保分类处置有章可循;三是步骤上按“成立专班、建立台账、实施整治、验收考核”四步推进,先对点位定位固化、摸清底数、完善台账,再逐地明确整治方式、形成方案报备实施,每年11月上旬对年度整治工作进行核查验收。
四、与其他文件的衔接
本方案承担存量坟墓集中攻坚任务:整治完成后,符合条件的历史埋葬点按照《济南市市中区历史埋葬点管理办法》规定的确认程序转为规范化管理;面上殡葬行为规范执行《济南市市中区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三个文件在治理对象和推进时序上互为配套。
五、征求意见重点
欢迎社会各界围绕五种整治方式的适用情形、时间节点安排、群众意愿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六、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市中区民政局
联系电话:0531-51806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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