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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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鲁民【2024】10号《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和市局工作要求,市中区民政局对全区经济困难老年人进行了全面摸排,目前符合条件的有一人,为张延苓,身份证号:370102********2569,户籍所在地:市中区舜玉小区南区65-2-101,自2024年4月1日入住济南市中悠然亭颐养中心已满30日,本人现未享受长期护理保险。
为积极落实政策,有效提高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保障水平,我局于2024年3月13日委托济南市市中区天工宜居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对张延苓老人能力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该老人能力评估属于完全失能,符合救助条件,经社区和街道办事处核实,张延苓每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1114元,分类施保50元;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8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23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1元。该老人已享受行政给付合计每月1668元。
按照文件规定,市中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1560元+全护理照护标准982元的总和=2542元-已享受行政给付合计每月1668元,自2024年5月起给予该老人每月救助872元,从低保金渠道支付到本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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