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事项清单 | 检查事项 | 检查内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比例和频次 | 检查部门及实施层级 | 检查依据 |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检查 | 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的检查 | 1.用人单位是否有下列行为之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 2.用人单位是否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赔偿金。 3.企业是否有下列行为之一:未按规定将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未按规定将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弄虚作假或者隐匿、销毁企业工资支付表和其他应当保存的工资支付资料。 4.企业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支付制度以及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是否违反规定。 | 用人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1.《劳动法》(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八十五条。 2.《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13年7月1日修订)第七十四条。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0月国务院令第423号)第十条、第十一条。 |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情况的检查 | 1.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载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2.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存在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3.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是否存在未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或者协议内容未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保费用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责任的情形。 4.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存在未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情形。 5.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存在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情形。 6.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存在向被派遣者收取费用的情形。 7.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存在向设立该单位的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情形。 8.用工单位是否存在未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或者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情形。 9.用工单位是否存在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的情形。 10.用工单位是否存在未依法履行第62条第1款的情形。 11.用工单位是否有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的情形。 12.用工单位是否存在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情形。 13.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情形。 14.劳务派遣单位在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时是否存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33条第1、2、3项的行为。 15.用工单位是否存在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岗位以外的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情形。 16.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是否履行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3条第3款的法定程序。 17.用工单位是否存在违法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的情形。 | 用人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1.《劳动法》(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八十五条。 2.《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13年7月1日修订)第七十四条。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0月国务院令第423号)第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