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案例—天津面兜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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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天津面兜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当事人)通过开发上货助手软件,提供商品信息数据“一键搬家”服务,在不同购物平台的服务市场上线运营并收取软件使用费。该软件通过调用第三方接口的方式,在未经数据源购物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同意的情况下,爬取数据源购物平台商品信息数据,并一键上传至其他具有竞争关系的购物平台。截至案发,该软件共爬取商品信息数据942万余条。
法律依据及处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100万元。
案情评析:
数据抓取在互联网领域是常用的技术,能够实现高效、自动地进行网络信息的读取、收集等行为的技术手段,其设计本意在于提高信息交换速率。而部分商家利用“爬虫”程序窃取他人店铺相关信息,直接挪用他人劳动成果,属于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此类案件的查办一方面有利于抑制互联网平台的无序扩张以及平台内商户的野蛮增长,减少互联网空壳企业,为合法经营企业提供生存空间;另一方面有利于提升社会对数字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助力推动相关领域配套法律的改进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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