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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市中区司法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市中区司法局“深化提升年”工作方案暨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11370103004190294F/2024-6560379
综合政务、司法
市中司〔2024〕7号
区司法局
2024-03-26
2024-03-26
有效

济南市市中区司法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市中区司法局“深化提升年”工作方案暨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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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司法所、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济南市市中区司法局“深化提升年”工作方案暨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工作要点,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济南市市中区司法局

2024年3月26日


济南市市中区司法局“深化提升年”

工作方案暨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济南市市中区司法局2024年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全市司法行政工作“11163”工作思路和区委、区政府“深化提升年”工作部署,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一条主线”,全面担当以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市中实践“一个重要使命”,抓实全力助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一项重大任务”,着力抓好 10 个方面的深化提升,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品质强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在坚定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绝对领导的信念上实现新提升

1.坚持以学铸魂,持续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化、转化工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研究重大事项、制定重大政策、部署重大任务,坚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准政治方向、领会工作要求、理清思路举措。健全理论学习制度,按要求建立领导班子读书班制度、专题党课制度,抓实党员、干部经常性学习教育,突出抓好青年党员理论学习,服务组织好退休党员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强化党性教育,加强党章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等。全面提升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办公室)

2.坚持以学增智,不断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加强党员、干部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突出“关键少数”政治训练,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抓好党员干部履职能力培训,按照岗位履职不同业务,突出抓好人民调解员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法律明白人及法治带头人相关培训。(责任单位:办公室、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基层工作与社区矫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3.坚持以学正风,推动全党以自我革命精神解决党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学习“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民呼我为”“接诉即办”等做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让法治红利惠及更多的人民群众。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抓好“四下基层”具体工作落实,搞好统筹,明确工作内容、时间频次和纪律作风要求,避免扎堆重复。经常性开展领导班子政治体检,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指出的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突出问题,上级巡视巡察、审计检查、专项督查等反馈的意见,进行查摆反思,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完善机关党建“三张清单”,强化局党总支党建督导作用,严格执行按期换届制度,压实党建责任链条。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组织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着力解决少数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责任单位:办公室)

4.坚持以学促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党性分析重要内容,用好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查摆的政绩观偏差主要问题清单,从宗旨意识、工作作风、纪律规矩等方面切入,教育党员干部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结合职责,把准融入和服务市“项目深化年”和区“深化提升年”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落实全区承担市级重大项目法治护航任务举措,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员日常教育和管理。深化立足岗位作贡献、建言献策等活动,组织党员在推动改革发展、维护安全稳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强基层治理等各方面发挥作用。(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深化承担市级考核任务,在助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能力上实现新提升

5.深化示范创建。充分发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专班作用,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指标,提炼提升示范创建指标申报材料。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扎实做好实地评估工作,定期调度更新网络检索类指标,及时做好区政府网站相关法治政府建设内容完善更新。根据上级要求,培树区直部门、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根据有关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全市学法考法“一月一抽考、一次一通报”工作。(责任单位: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专班)

6.抓紧抓实迎评工作。筹备召开全区迎评工作会议,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实地评估、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加强创建宣传和社会面动员,积极开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在行动”“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十进行动’”等专项宣传活动,营造浓厚创建氛围。(责任单位: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专班)

三、深化“一个统抓,五大职能”,在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格局上实现新提升

7.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推动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出台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文件。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配合市司法局开展好“济南律师宣讲团”的各项活动,指导全区习近平法治思想律师宣讲团开展好各项活动。(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律师公证管理科)

8.统抓协调全面依法治区重点任务落实。推动出台我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配套实施方案。召开十三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健全委员会、各协调小组以及办公室运行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各协调小组会议,发挥4个协调小组功能作用。推进领导干部述法工作,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开展第四届“济南市十大法治人物”“2023年度济南市法治为民实事”申报活动。(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9.强化法治督察权威。完善重大法治事件督察工作程序,开展年度综合性法治督察、重大法治事件专项督察。加强法治督察协作,健全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探索建立法治督察与人大监督贯通协调机制。高质量完成法治建设考核任务,建立法治建设相关指标通报制度,抓好对街道、区直部门的法治建设考核。(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

四、深化“新行政复议法”的贯彻实施,在依法行政水平上实现新提升

10.全面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完善案件受理、审查、流转、监督等配套制度建设,更新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复议决定网上公开、复议决定履行监督制度。打造市中区行政复议中心,做好部分公安类行政复议案件承接工作。(责任单位:行政复议应诉科)

11.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依据市局工作部署,探索设立企业复议工作联系点,选聘复议监督员,做好复议应诉案件跟踪回访。加强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诉讼案件全流程督促提醒机制、败诉预警机制,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全面落实“1+3+N”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模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出台《济南市市中区府院联动工作方案》及配套工作措施,推进府院联动常态化。(责任单位:行政复议应诉科)

12.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工作。落实《济南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办法》《济南市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办法》《济南市司法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规定》,严控发文数量,严管制发程序。严格落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要求,提高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统筹能力。(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

13.提升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质效。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对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展开充分研究论证,突出政府法律顾问“智库”作用,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论证。编制区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强化对街道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指导,选树街道合法性审查先进典型。(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律师公证管理科、行政复议应诉科)

14.持续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加强专项监督和个案监督,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作用。用好全市行政执法办案监督平台,持续打造行政执法监督市中品牌。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实现重点执法领域执法案卷评查全覆盖。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日常管理,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对执法证进行两年和四年年审,分别对四年年审的执法证持证人员和新申请办理执法证的人员组织培训和考试。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数据公示,开展全区执法案卷评查并进行通报。(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

五、深化“五大行动十二条措施”,在全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上实现新提升

15.抓好“五大行动十二条措施”宣传贯彻落实。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法治护航重大项目五大行动十二条措施》专项宣传,联合区发改局对全区承担的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进行全面摸底,征集重大项目法律服务需求,积极做好服务对接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出台《开展法治护航重大项目实施方案》,将“法治护航重大项目五大行动十二条措施”进一步细化为具体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责任单位:办公室、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

16.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营商环境工作运行机制作用,扎实做好营商环境法治保障领域牵头工作。深化“无证明城区”建设,出台区直部门证明事项实施清单,严把证明事项源头关口,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对涉重大项目政府协议与涉法事务开通合法性审查“绿色通道”,实行快审快办。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全面推行涉企柔性执法。组织法律服务力量为全市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深化区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重大项目活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涉企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组建“重大项目调解攻坚服务团”,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专业调解服务,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开展“项目深化年”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宣传月、“法治进企业”等主题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行政复议应诉科、律师公证管理科、基层工作与社区矫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济南鲁源公证处)

六、深化“二次创业”法治保障,在增强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上实现新提升

17.完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刻把握“二次创业”法律服务要求,完善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建设,把平台建设作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的重要载体,合理调配平台服务窗口,优化服务职能。充分发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会分中心作用,积极探索在更多领域实行分中心试点。突出军民共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宣传,进一步拓展涉军群体维权途径。落实“一线解答,四方调解,多元支撑”工作要求,持续推进热线服务从线上向线下延伸。加强对值班律师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质效。(责任单位:法律援助中心)

18.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级。鼓励区属律师事务所依据所情拓展涉外法律业务,引导区属律师报名参加济南市律师协会组建的涉外人才库的筛选。破解公证发展难题,聚焦“放管服”的要求,聚焦“房产公证”的疑难杂症和高效便民,突出家庭关系复杂和解决难度较大的相关业务,力争打造“其他公证处办不了的或者不愿意办的业务可以来市中”的行业口碑。丰富“公证+”联办模式,深化公证减证便民,为全区“二次创业”提供法律服务支撑。(责任单位:律师公证管理科、鲁源公证处)

19.持续规范法律服务行业行风。聚焦“二次创业”法律人才需求,以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为牵引,持续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有效覆盖,打造“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队伍。加强律师执业行政监管和行业监管,压实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的管理监督责任,用好年检考核指挥棒作用,严肃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律师行业诚信规范执业水平,扭转全区法律服务行业投诉量较多的局面。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公证行业“规范化建设提升行动”,完善基层法律服务“两结合”管理模式,规范开展法律服务行业年度考核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责任单位:律师公证管理科、鲁源公证处)

20.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年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1800件。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律师值班制度,畅通刑事法律援助渠道,打造侦查阶段认罪认罚工作“样板”。开展“法律援助质量提升年”活动,优化案件质量评查和监管机制,大力实施“全域受理、全域指派”工作机制,全面做好市中区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指派一体化、标准化服务。加强对新就业形态人员法律援助服务,不断扩大法援覆盖面。(责任单位:法律援助中心)

七、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标准,在普法依法治理成效上实现新提升

21.持续擦亮新时代文明实践品牌。持续强化为民办实事活动开展力度,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法律志愿服务队积极作用,年内开展基层送法服务活动100余场。组建市中区党员律师法律志愿服务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推进落实,共同推进法律志愿服务活动高效开展。(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律师公证管理科)

22.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全民普法行动,突出重点普法内容,协调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等专题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进一步营造全区良好法治环境氛围。以“法治六进”活动为抓手,围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擦亮“法治市中”新媒体普法品牌。(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23.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探索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建立“数据公开、清单管理、履职评议”普法履职机制。加强重点人群学法用法,推动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激励机制,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认真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管理制度。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打造富有市中特色的法治宣传阵地。(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24.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加快法治乡村建设,持续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企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深入实施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民监督员培训、管理工作,配合市司法局做好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基层工作与社区矫正科)

八、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市中实践,在统筹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能力上实现新提升

25.扎实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坚持和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多元调解专项行动,全年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不少于1500件。持续深化诉调、警调、检调、访调对接工作,选派优秀人民调解员进驻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派出所、信访局,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妥善化解民生领域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助力服务保障民生。(责任单位:基层工作与社区矫正科)

26.全面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整合全区诉调资源,充分发挥优秀人民调解员的示范带头作用,结合辖区实际,突出专业及地域特色,打造若干个专业特色品牌调解室。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实施人民调解组织名册管理制度,深入推进调解员等级评定和分类培训,分级建立健全调解专家库,完成人民调解员协会换届工作。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巩固深化年”行动,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活动和“助千企联万村”活动,向上级推荐“枫桥式”司法所案例。(责任单位:基层工作与社区矫正科)

九、深化“一排底线”安全标准,在强化维护社会稳定能力上实现新提升

27.全面抓好安全稳定工作。全面深化“1+4”大安全工作思路,守牢“一排底线”,持续开展安全工作“提质增效年”行动。加强重点人员教育管控,扎实做好全国两会、国庆等重要节点安保维稳工作。以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为主线,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和“五化”“四到位”的要求,健全责任体系、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有效化解重复信访和信访积案,推动律师参与接待、解答、调解群众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多渠道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质量。加强国防动员宣传教育,配合实施与“法律战”相关国防动员工作。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责任单位:信访科、办公室、基层工作与社区矫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律师公证管理科)

28.持续抓好重点人员管控。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安全机制,健全应急预案,抓牢社区矫正安全。按照上级要求,开展“逐光车 向阳行”社区矫正业务深化年活动,全面探索队建制等片区化工作机制,推进“智慧矫正中心”达标创建。深化社区矫正“四方联动”经验,联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警示教育、公益活动等基地建设。试点社区矫正“信用+矫正”体系建设,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工作。全面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过渡安置、就业服务和教育帮扶各项工作,探索建设政府投入为主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责任单位:基层工作与社区矫正科)

29.毫不犹豫抓好安全生产。立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定期对办公区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用水用电、消防安全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台账,严格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落实公务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加强对办公场所的监督和管理,保护好文件档案、办公设备等公共财物,对关键岗位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提醒;加强应急实战化演练,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信访科、办公室)

30.抓好网络和意识形态安全。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确保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认真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全流程和各环节管理,严格执行新闻宣传纪律。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加强涉及司法行政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管理和分析研判,密切关注网上意识形态领域思潮动向,健全网络信息收集、报送、处置机制。加强对律师代理敏感案件的指导管理,防止借机炒作、引发舆情事件。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方面要安排专人关注舆论热点,及时有效加以应对和处置,重大舆情及时报告。(责任单位: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律师公证管理科)

十、深化“规范化正规化数字化”建设,在全面推进“三大赋能”成效上实现新提升

31.强化制度赋能。全面推进司法行政规范化建设,以“三位一体”工作运行体系为统领,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任务,加快推进工作联动联通,确保工作高效完成。修订完善《市中区司法局工作制度汇编》,完善工作运转机制,提升机关工作效率和运行质量。加强和改进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强化任务执行落实。(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各科室)

32.强化人才赋能。落实“令位合一”要求,逐步将编制在司法所的政法专项编下沉,不断充实基层法治人才队伍。树立实干实绩用人导向,完善科学评价干部机制。进一步落实“职级并行”要求,推进岗位交流,做好“岗位竞聘”后半篇文章,科学系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推动建设结构合理、优势明显、支撑有力的司法行政人才队伍。做好2024年新录用人员培养工作。进一步完善先进典型发现、培养、选树、宣传一体化、常态化机制,营造担当实干、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办公室)

33.强化数字赋能。根据上级要求,强化数字司法行政赋能,全面做好行政执法办案平台、“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法治督察考核平台、智慧矫正平台、“区块链+公证”平台等数字司法行政平台应用。探索“远程会见”一件事等应用场景。贯彻落实数字机关建设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广应用“山东通”平台,充实完善“机关内部一次办成事项”,重塑机关运转流程、运行机制,实现机关办文、办会、办事“网上办”,实现业务事项“应上尽上”“应用尽用”。(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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