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市中区司法局事前公示基础信息(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投诉举报等)
11370103004190294F/2025-6515664
区司法局
2025-06-12

济南市市中区司法局事前公示基础信息(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投诉举报等)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一、执法主体

1.执法主体名称:济南市市中区司法局

2.执法机构设置:律师公证管理科

3.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四里村街道156号万科悦峯中心3号楼济南市市中区司法局

4.联系方式:0531-82078624

二、执法职责权限

(一)行政处罚

1.对律师违法执业的处罚(注:对于此类行政处罚事项,区司法局权限仅为警示谈话、受委托调查、提出处罚建议,并无实质性处罚权)

2.对律师事务所违法执业的处罚(注:对于此类行政处罚事项,区司法局权限仅为警示谈话、受委托调查、提出处罚建议,并无实质性处罚权)

3.对冒用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处罚

4.对未经登记的组织和人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处罚

5.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违规执业行为的处罚

(二)行政检查

1.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协会进行监督

2.对公证员、公证机构及公证协会进行监督

3.对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机构、人员执业的检查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

四、执法程序

1.行政处罚:(一般程序)

受理-立案-调查-做出处理决定(答复投诉举报人)-送达文书-处罚决定公开。

2.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开展检查-公开检查结果-检查结果运用。

五、救济渠道

1.行政复议:

部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四里村156号万科悦峰3号楼(八一银座西临)三楼325室

电话:0531-82078749

2. 行政诉讼

(1)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电话:0531-82567112;

(2)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电话:0531-85030065;

(3)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地址: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1067号,电话:0531-87221152;

(4)济南市平阴区人民法院,地址: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电话:0531-87855662。

六、投诉举报

在执法工作遇到问题请拨打0531-12345进行投诉或举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单位概况

区司法局

563

信息发布总数

72

点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