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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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助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为契机,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高站位谋划法治建设工作。印发《济南市市中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市中法委发〔202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市中建设的实施意见》(市中法委发〔2023〕2号)等文件,明确新形势下法治市中建设工作方向和责任分工,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专题听取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3次,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开展街道、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区委专题述法和“两代表一委员”评议活动,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全过程。组织召开十三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办公室、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各协调小组会议,不断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高标准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区委、区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开展交流研讨,进一步发挥了区领导主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头雁效应”。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律师宣讲团,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4次,邀请专家、学者面向全区各单位“一把手”系统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升“关键少数”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举办全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对“五类人员”(新提拔的领导干部、新录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开展重点培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三)高质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率先在济南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接受济南广播电视台专访,组织召开全区专题动员部署会议,高标准落实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任务。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双档案”制度,归集并动态更新100项指标资料,全要素、全过程、全环节夯实各领域基层法治建设基础。实地开展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法治督察,实现全区17个街道和28个政府部门法治督察全覆盖;优化法治考核体系,印发《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指标考核细则》(市中法办发〔2023〕10号),增强考核针对性、实效性,为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加压赋能。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良法善治,健全法治保障制度体系。一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自觉接受上级政府和本级人大监督,严格落实制定前评估、合法性审查、备案后审核、定期性清理等制度要求,全面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维护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权威。二是持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科学编制并公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项。坚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组织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对49件区政府协议和39件重大事项等开展充分研究论证审查,确保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三是完善街道合法性审核机制。印发《关于推行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市中法办发〔2023〕9号),配齐配强审查力量67人,实现17个街道合法性审查制度全覆盖,激活合法性审查工作的“神经末梢”,更高水平服务法治市中建设。
(二)强化有效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完成行政执法证年度审验417人,发放新换行政执法证337个。印发《2023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市中府执监字〔2023〕1号),探索施行行政执法数据月报告、季通报、年公示制度,推动各执法部门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全区17个街道司法所加挂“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牌子,打通行政执法监督向街道延伸的“最后一公里”。二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广应用“济南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强化网上办案全过程监督。召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对民生领域行政执法行为的重点监督。开展全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行动、“规范执法、惠企利民”行动、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监督等四大专项行动,着力解决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打造行政执法监督市中品牌。三是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等各方面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实现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覆盖、无缝隙。坚持日常监督和节点监督同时发力,通过开展廉政谈话、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廉政教育片、参观廉政文化展等方式,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三)聚焦惠企便民,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进一步落实“减证便民”举措。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程序,取消各类证明事项103项,公布证明事项67项,累计减少各类证明材料约1.8万份;企业开办全流程时限压缩至75分钟,注销时限压缩至65分钟;实现29类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制发、同步亮证、同步共享;在全市率先出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增效20条”,实现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零材料”申报。二是优化政务服务。组建企业服务专员队伍,持续开展“暖企、助企、兴企”行动,打造“倾听·‘语’企相约”企业服务品牌,建立全市首家“金融辅导驿站”,揭牌“泉惠企”企业服务站8家。完善“惠企政策”专窗“受理—分派—办理—反馈”机制,实现惠企政策集中受理、一窗兑现。与30个省份的691个县(市、区)建立通办关系,实现国家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162项、山东省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304项。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领域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办事“推绕拖”等问题,着力营造“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发挥法治助企惠民成效。进一步整合优秀法治资源,发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公证员等专业法律服务作用,助力营造更优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全区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019件,办理公证2800余件,村居法律顾问累计提供法律服务3500余件次,法治便民作用进一步彰显。
(四)强化依法治理,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一是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治六进”,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宪法的力量—我在做”等活动,持续擦亮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品牌,营造向上向善的文明法治之风。全面实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切实引导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不断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大观园街道睦和苑社区法治公园等一批具有市中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二是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以依法治理为基本原则,重点打造《有话好好说》、《以案说法》等泉城金牌调解栏目,创设“老骥工作室”警调品牌,统筹推进医调、校调、警调等行业协会一体化发展,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走深走实。优化“一府两院”联动工作协调机制,设立街道诉讼调解工作室,形成以区人民调解中心为总枢纽,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区“一站式”调解中心为两翼,各街道、村居、行业专业类调解组织纵横一体、沟通互动的人民调解网络,全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小、在早、在基层。全区各街道、村居人民调解组织覆盖率达到100%,累计排查纠纷2243次、调解1256起,调解成功率98.96%;诉调对接调解2795件,诉调对接调解成功率23.09%。三是完善行政纠纷化解机制。坚持便民利民、应收尽收原则,持续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45件,审结126件,复议纠错率12.7%,复议决定履行率100%。建立完善行政复议应诉规范程序体系,通过网上协同办公,定期召开行政诉讼案件专题分析会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报会,推动法院、检察院、行政复议机关、司法行政部门、被诉行政单位等共同参与,实现行政复议诉讼审理衔接规范化、公正化、高效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23年,我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始终保持在100%。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各成员单位之间协调配合不够紧密,部分单位工作机制运行效率有待提升,部分法治协调机构作用发挥不充分,个别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强化。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执法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四张清单”尚不到位,个别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三)基层法治建设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主要集中在街道层面;街道执法属地责任与执法权限不相匹配,执法力量及资源下沉需进一步落实落地;基层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依法办事能力和队伍建设,与当前基层法治建设工作的新要求还存在差距。
四、2024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严格落实学法述法制度,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路线图和“一规划两纲要”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我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贡献市中力量。
(二)持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社会治理创新,提升风险防范化解水平,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优化“一府两院”联动工作协调机制,持续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健全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和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深化诉调对接“市中模式”,打造特色品牌调解工作室,壮大人民调解力量,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推进平安市中、法治市中建设。
(三)持续倾力落实法治为民实事项目。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以法治之力为各类主体保驾护航。统筹法律服务资源,助力全区重点项目建设,以高质量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加强分层分类法治教育,围绕群众实际需求,切实提升法律服务惠民举措的实效。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经济困难群众倾斜,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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