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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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是市中区深入实施“文化强区”战略,打造省级社会文化先进区的关键时期。为推动我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济南市市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文化发展基本情况
“十二五”期间,我区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文化设施建设进度,完善群众文化活动载体,新建扩建了区级文化馆、图书馆,改造提升了17个街道综合文化站,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帮助有条件的村新建改造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农村文化大院)。目前,全区已经形成了以区文化馆、图书馆为龙头,以各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农村文化大院)为基础的三级群众文化活动网络,为我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不断完善的文化设施和活动阵地,成为群众广泛参与,寓教于乐、凝心聚力的重要载体和平台。组织开展的贴近社区、贴近群众的歌舞比赛、健身比赛、戏曲大赛等文化活动,丰富了社区文化内涵。几年来,我区文化馆、图书馆免费对市民开放,为辖区居民开办舞蹈、模特、书法、少儿音乐等各类社会培训2万余课时,培养学员近15万人次;区图书馆外借图书40万余册,接待读者40.4万人次,电子阅览室免费为读者提供优质服务。同时我局利用多个演出平台,先后组织举办了新春联欢会、元宵花灯会和夏季广场文化活动等800余场主题突出、形式新颖,喜闻乐见、乐于参与的群众文化活动社区广场晚会等特色文化活动。其中夏季广场文化活动已经成为我区的特色文化品牌,融入到居民精神文化生活,提升了居民的幸福指数。
市中区作为济南的中心城区,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传统文化产业发展较快。目前,辖区有各类报社、杂志社11家,出版社17家,省级文艺协会11家,影剧公司、剧场19家,歌舞剧院(团)等演出创作单位10家,大型文化市场4处,大型体育场所2处,歌舞娱乐场所34家,网吧、图书音像、工艺美术经营业户1100余家。其中英雄山文化产业区已成为我区传统文化产业的龙头,其主要包括英雄山综合文化市场、百旺文化市场、新世界商城文化市场三大主体群,总面积约45万m2,现有商业网点430余个,总营业面积近30万m2,日均客流量万余人,节假日可达6万余人,年交易额近60亿元,提供就业岗位2万余个,是江北地区最大的文化市场。强力推进万达产业园、绿地普利中心,激活经四路商圈,形成以经四路为轴线,东接泉城路、西至老商埠区的全市高端文化产业聚集带,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充分显,现文化产业发展优势更加突出;三是英雄山特色街区的建设。我们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并参考《英雄山特色街区概念规划》总体方案,积极参与做好文化方面的相关工作。英雄山黄金珠宝古玩城、新世界商城、华夏齐鲁文化城成为英雄山文化产业街区的三大支撑,成为我市休闲文化的一个新亮点。
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文化建设正面临着新的挑战:一是“文化强区”战略的确立为文化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提出了新的要求,文化作为全面提高城乡居民素质和城市转型发展的原动力需要实现新的创新和突破。二是全方位、高标准的城乡一体使得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进入高质期,对公共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在数量、质量、品种等方面都有新的提升。三是文化与经济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的任务十分紧迫。四是高新技术的迅速发展对文化的影响和作用日益深刻,新媒体文化对现实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融入科技发展潮流,推进文化内容创新、形式创新、管理创新的要求更加迫切。全区上下必须充分认识加快文化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不断增强文化自觉,进一步树立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投身文化建设,以更加扎实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快文化强区建设,进一步推动市中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文化强区”战略,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为根本目的,坚持一手抓文化事业,一手抓文化产业,着力培育创新型文化,不断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增强市中文化软实力,为市中区各项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多样化的思想观念和社会思潮。
——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继续发挥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全社会的文化创造活力。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努力提升公民的文明素质,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让城乡居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坚持转型发展。转变文化发展方式,从重文化硬件建设向硬件与软件并重转变,从重文化遗产保护向保护与利用并重转变,从重文化交流向文化交流与文化外贸并重转变。优化文化产业布局与结构,将文化产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新增长点和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引擎,并最终成为区域经济的新兴支柱产业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支撑。
——坚持传承创新。树立新的文化发展理念,创新管理思路,提高文化科学发展水平。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文化发展的动力源泉,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努力推进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手段的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
——坚持统筹协调。着眼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四位一体,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繁荣与管理的关系,统筹建设农村文化和城市文化,统筹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统筹繁荣精品文化与群众文化,促进区域文化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总体目标
全面实施“文化强区”战略,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历史文脉清晰、文化事业繁荣、文化产业兴旺、体制创新领先,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格局,把市中区建设成为文化发展主要指标全省领先,文化事业整体水平力争走在全省同类城市前列的文化大市。
——文化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及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深入推进“文化六大工程”建设,全社会的文化自觉更加明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逐渐形成,公民文化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
——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优化提升区、街道、社区(村)三级文化基础设施,全面形成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完善城市15分钟和农村30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建设格局。
——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利用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形成较为完备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文化遗产得到全面保护与有效传承,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文化遗产保护理念深入人心,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继续保持领先位置。
——文化市场进一步繁荣规范。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推进文化市场健康快速发展,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内容丰富的文化市场体系。健全文化市场管理机制,创新文化市场管理方式,提升文化市场管理能力,文化市场管理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文化产业实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文化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文化产业结构得到优化,新兴文化业态快速壮大,发展水平和层次明显提升。文化产业年均增长速度快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5%以上。
——文化人才资源的实力和活力明显增强。进一步优化文化人才发展环境,培育一批在学术上、业务上不断创造新业绩的文化专业人才以及各类文化志愿人才,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形成结构合理、梯次清晰、门类较为齐全的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切实担负起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政治责任,把文化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文化改革发展成效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要加强文化领域领导班子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发挥文化战线全体共产党员在推进文化改革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区委、区政府要把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文化发展纳入区直部门、街道办事处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并逐步增加考核分值。
(二)加大政府投入力度
认真落实现有文化发展政策,加大公共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财政投入增幅应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逐年增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和文化产业扶持资金占全市公共财政总支出比例,确保文化建设的必需经费。对公益性基本文化设施建设项目,要确保资金投入,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符合国家划拨目录的,按行政划拨方式供地。
进一步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与培育社会化公共文化服务力量相结合,规范和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逐步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到2020年,在全国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相符合的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机制和供给机制,社会力量参与和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氛围更加浓厚,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日益丰富。切实加强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文化、财政部门负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逐步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完善公益捐赠和赞助优惠政策,鼓励支持企业和企业家通过冠名、建立基金、捐款捐物等形式,资助文化建设或自建面向公众开放、非赢利性的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设施。
(三)完善文化政策体系
贯彻落实国家、省文化建设和发展的有关政策,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监管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扶持鼓励政策,形成一系列长效机制以保障文化建设与发展。建立公共文化设施长效管理考核机制,着力提高各类公共文化设施的使用效率。
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发展的扶持和鼓励政策。执行国家对文化事业捐赠实行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除国家有明确限制外,赋予非公有资本与国有资本同等的市场准入待遇,保障经营性文化事业投资人的经营权和收益权。建立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市场主体资质审查。加强文化产业统计基础,建立政府统计和行业统计互为补充的文化产业统计调查体系,健全文化产业信息发布制度。征足用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先安排文化建设项目用地,减免公益性、非营利性文化事业项目城建配套费和征地管理费。
济南市市中区文化局
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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