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4月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公示(七天内实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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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4月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公示(七天内实时更新)
行政执法 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 相对人名称 | 行政执法 事项名称 | 行政执法 决定日期 | 执法事由 | 执法依据 | 执法结果 | 执法类别 | 行政执法 机关名称 |
济市中卫医罚〔2025〕11号 | 王莹 |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 2025/4/25 |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 3000元罚款 | 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 |
济市中卫医罚〔2025〕10号 | 济南京鲁口腔有限公司市中京鲁口腔诊所 |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 2025/4/25 |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 不予处罚 | 行政处罚 | 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
济市中卫医罚〔2025〕15号 | 李庆利 | 未按规定填写病例资料 | 2025/4/16 | 未按规定填写病例资料 | 《医疗纠纷预防和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 警告并处罚款一万元 | 行政处罚 | 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
济市中卫医罚〔2025〕14号 | 济南市市中区陡沟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未按规定填写病例资料 | 2025/4/16 | 未按规定填写病例资料 | 《医疗纠纷预防和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 警告并处罚款一万元 | 行政处罚 | 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
济市中卫传罚〔2025〕2号 | 市中伟鸿中西医诊所 |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 2025/4/30 |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 警告并处罚款800元 | 行政处罚 | 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
济市中卫公罚〔2025〕7号 | 济南市市中区飘斯坊美容美发服务中心(个体工商户)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 2025/4/23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警告,罚款一千元 | 行政处罚 | 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
济市中卫公罚〔2025〕5号 | 济南市鸿源旅馆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阳光旅社 | 安排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2025/4/29 | 安排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警告,罚款五百元 | 行政处罚 | 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
济市中卫公罚〔2025〕4号 | 市中区之小于鱼铺皮肤管理中心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 2025/4/8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警告,罚款一千元 | 行政处罚 | 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
济市中卫公罚〔2025〕3号 | 济南市市中区科茵特皮肤管理中心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 2025/4/8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警告,罚款一千元 | 行政处罚 | 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
济市中卫公罚〔2025〕16号 | 山东天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安排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2025/4/22 | 安排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警告,罚款五百元 | 行政处罚 | 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
济市中卫公罚〔2025〕1号 | 济南昊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安排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2025/4/9 | 安排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警告,罚款五百元 | 行政处罚 | 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
济市中卫公罚〔2025〕2号 | 济南铂乔南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安排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2025/4/9 | 安排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警告,罚款五百元 | 行政处罚 | 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
济市中卫放罚〔2025〕1号 | 济南泰康拜博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市中口腔门诊部 | 《放射诊疗许可证》未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校验 | 2025/4/29 | 济南泰康拜博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市中口腔门诊部《放射诊疗许可证》未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校验 | 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二)的规定,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五百二十二条(二)裁量标准【一般】的规定 | 警告,处1500元罚款 | 行政处罚 | 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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