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市中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113701037059525546-A/2021-4197672
土地
市中政办字〔2021〕3号
市中区政府办公室
2021-04-19
2021-04-23
有效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市中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市中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中政办字〔2021〕3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市中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市中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被非法侵占和破坏,促进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强化耕地保护的意见〉的通知》(鲁办发电〔2020〕133 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田长制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字〔2021〕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夯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以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为目标,认真落实区、街道、村(居)三级田长制,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工作,形成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密切合作、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长效机制,确保全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严保严管。强化耕地保护意识,坚决不能突破耕地保护红线,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二)坚持属地管理。依照行政区域管辖,落实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属地管理制度,逐级落实保护目标,夯实目标责任。

(三)坚持奖惩并举。对各级田长履职情况表现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失职渎职的进行约谈问责。

三、工作目标

2021年6月底前,全面构建区、街道、村(居)三级田长组织体系,落实田长责任。建立以田长制为基础的管理体系和考核体系,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快构建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4月30日前)。制定区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动员,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1年5月1日—5月31日)。区、街道、村(居)三级田长确定到位,明确各级田长负责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范围、面积以及工作职责,建立相关工作制度。

(三)全面建设阶段(2021年6月1日—6月30日)。全面构建区、街道、村(居)三级田长组织体系,设立田长制公示牌,形成全社会关注、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良好氛围。各相关街道办事处落实情况及时报送区自然资源局。

五、工作任务

(一)分级设立田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级田长对本辖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质量负责。

1.区设立一级田长1名,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助理田长1名,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

2.各相关街道设立二级田长1名,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助理田长1名,由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担任。

3.各村(居)设立三级田长1名,由村(居)委会主任或村(居)党支部书记担任。有条件的村(居)可进一步细化责任,探索设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地块“片区田长”,由小组长或村民代表担任。

(二)明确田长责任。

1.一级田长及助理田长。

(1)负责落实本辖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制定本辖区田长制实施办法和考核奖惩办法;

(2)指导、协调、督促辖区内二级田长做好相关工作;

(3)负责组织宣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政策;

(4)定期向上级政府报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

(5)对下一级田长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年度考核;

(6)及时依法查处辖区内各类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并监督整改到位。

助理田长负责协助一级田长落实本辖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2.二级田长及助理田长。

(1)负责街道范围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分解落实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2)制定街道田长制实施办法和考核奖惩办法,确保三级田长落实到位;

(3)在街道范围内宣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政策,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

(4)定期巡查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

(5)定期召集三级田长开会部署相关工作,针对三级田长组织开展耕地保护政策培训;

(6)定期向上级政府报告相关工作情况。

助理田长负责协助二级田长落实本辖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3.三级田长。

(1)三级田长是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实施者和直接责任人,对责任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负总责;

(2)负责对责任区域定期巡查,对非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建厂、建窑、挖砂、取土、养殖、造湖造景、堆放固体物以及排放、倾倒污染物等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劝阻,无法阻止的,及时向上级田长报告,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3)发现辖区内出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撂荒或“非农化”“非粮化”现象,要及时对承包户进行教育引导,必要时向上级田长报告,确保耕地恢复种植;

(4)定期向二级田长报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5)负责维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和田长制公示牌,协助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对耕地生产配套设施实施管护;

(6)负责对责任区域内各地块承包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体系,统筹推进全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各项工作。实行各级田长责任制,一级向一级负责,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夯实任务。各相关街道办事处要在本辖区抓点示范,确保全面建设田长制工作有序开展。

(二)建立考核机制。将田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进一步压实各级田长耕地保护责任。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本辖区田长制考核指标,考核指标设置应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定量评价为主,全面考核各级田长履职尽责情况。

(三)创新管理机制。充分利用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地理国情数据等工作成果,创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管理机制。积极探索田长制工作与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工作有机结合,利用高科技设备,实现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全天候无死角监控。

(四)完善奖惩机制。要强化田长制工作资金保障,确保工作开展经费、激励资金等落到实处。区自然资源局要会同相关部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将田长制工作考核情况与耕地保护激励街道、村(居)评选挂钩,允许将一定比例的激励资金用于田长制考核激励。探索建立多元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按规定对履职到位、表现突出的田长予以奖励;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问责。

(五)加大宣传力度。紧紧围绕田长制工作重点,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耕地保护政策,增强各部门和广大群众耕地保护意识。向社会公开田长职责范围及监督电话等有关信息,每个村(居)至少设立1块田长制公示牌,形成全社会关注、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良好氛围。


市中政办字〔2021〕3号关于印发济南市市中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市中政办字〔2021〕3号关于印发济南市市中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单位概况

区政府办公室

电话:
0531-82078300
办公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239

信息发布总数

185

点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