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市中区安全生产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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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南市市中区安全生产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中政办字〔2021〕5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市中区安全生产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市中区安全生产攻坚年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安排,区政府确定,2021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攻坚年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目标导向、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推进,坚持常态整治、长效治理,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高品质城区建设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2021年,全区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不超过2020年,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
二、主要措施
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全区重点实施“6+16+6”安全生产系统工程。第一个“6”是推进6个重点专项行动,系统谋划、整体提升;“16”是在16类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补齐短板、强化弱项;第二个“6”是落实6项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6个专项行动。
1.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专项行动。一是进一步梳理各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区、街道、村(居)三级安全监管责任数据库。二是分级分类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实名制管理,区、街道、村(居)各层级将安全责任明确到人。三是推动实现安全管理与社会治理基层网格体系有效融合,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网格化、实名制”监管,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2.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行动。在各行业各领域各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五个一”活动。一是一体化推进“安责险+双体系+标准化”融合发展,实现事故防御“关口前移”“纵深扩大”。二是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及时跟进修订预案,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三是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日活动,落实安全生产全员培训,提升企业全员安全素质。四是开展一次企业职工反“三违”整治活动,规范从业人员安全行为。五是建立健全一套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鼓励企业员工积极“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全力完成好集中攻坚阶段各项目标任务。一是精心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精细管理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典型经验等方式,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三是精准督导推进各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专题会议、调度通报、工作督办、督查巡查四项工作机制,确保每项工作责任清、任务明、效果好。
4.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行动。抢抓当前城市安全发展有利契机,全力补齐安全发展短板,提升城市安全发展水平。一是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夯实城市安全基础,为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贡献力量。二是在城市供热、供气、建筑、交通、消防、危化等6个行业领域探索区域(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管理系统运用。三是按照济南市加强城市安全文化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快推进我区城市安全文化建设,涵养城市安全文化底蕴。
5.监管对象基础数据建设行动。根据监管层级、行业属性,逐一明确各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的监管对象,形成监管对象数据库,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一是按照分级监管原则,分别明确区、街道、村(居)三个层级监管对象;针对游离于监管层级以外的小微生产经营单位,落实网格化管理,确保所有单位均落实监管主体。二是根据监管对象安全状况,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类,实施差异化、动态化管理,提高监管效率。
6.工程外包及动火作业安全治理专项行动。一是出台我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明确发包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承包单位的具体责任,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二是实行外包单位清单式管理,分行业分领域建立外包队伍安全诚信档案,支持发展一批安全管理能力强的外包施工队伍。三是进一步完善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规范动火作业程序,细化管理措施。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开展外包工程及动火作业安全常态化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二)16类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提升工程。
1.危险化学品领域整治提升工程。
2021年目标:通过对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标准规范要求,整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2021年,全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实施措施:一是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加强工作调度,督促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抓好有效落实。二是明确监管职责,加强监管力量,严格监管执法,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三是督促危险化学品规范运行双重预防体系,全面排查风险,彻底整改隐患,规范安全管理,努力实现风险隐患可防可控。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区应急局,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市中分局、公安市中分局、市中交警大队等有关部门单位)
2.工贸领域整治提升工程。
2021年目标:对工贸企业的安全责任制建设、安全风险辨识、风险等级评估、管控措施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整治。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突出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动火动电作业等重点领域、重要生产部位、关键作业环节的事故隐患治理。2021年,全区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实施措施:一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外包作业、涉尘涉爆、安全生产“反三违”等专项治理。组织开展驻点监管工作,帮助企业排查诊断安全生产隐患。三是加大特种作业监管力度。在工贸行业全面开展特种作业安全隐患治理行动,重点整治工贸企业非法印制使用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上岗作业,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行为。四是推进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改进监管方式、建立监督制度,做到督导检查全覆盖,不断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五是提升从业人员素质。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突出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全员持证上岗,未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深入组织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对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规程和岗位应知应会知识进行系统学习,对于不合格的企业,进行再培训、再教育、再考试,直到达标。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区应急局,配合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3.道路交通领域整治提升工程。
2021年目标:立足“平安市中”建设,聚焦“减量控大”工作目标,全面落实交通安全运行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研究解决本单位、本辖区涉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从“综合监管”向“多元共治”转变,实现道路交通安全一体化治理新突破,提高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2021年,全区道路交通领域安全形势保持平稳。
实施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济南市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搭建全链条、闭环式的组织领导体系。发生死亡1人事故的,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到现场督导;发生死亡2人事故的,区政府负责人到现场督导,推动隐患整改,严格追责问责。二是强化区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议事协调能力,加强跨领域、跨部门重要工作的协调推进,共享信息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切实发挥相关考核考评的“指挥棒”作用,完善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评价办法,强化督导检查、定期通报等,压实主体责任。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市中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区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单位)
4.建设施工领域整治提升工程。
2021年目标:落实严管重罚各项措施,实现监管和执法有效衔接,建设施工领域非法违法案源移交数量同比上升,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2021年,全区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实施措施:一是将参建单位落实“双体系”手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加强建设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围标串标、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强化全员教育培训和预案演练管理,加大过程监管力度,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多样化、常态化机制。三是加强与城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研究解决在行政处罚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快移交、快处置、严处罚。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区应急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中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单位)
5.燃气领域整治提升工程。
2021年目标:加强整治攻坚,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城乡燃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全区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实施措施:一是严格落实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进行规范,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逐步构建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二是重点监督供气企业建立用户档案,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监督供气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入户安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对存在违法违规供气行为的供气企业依法追究责任。三是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四是从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燃气知识、事故应对、依法行政等方面,对燃气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燃气安全协管员等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五是健全燃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及联动机制,突出加强队伍建设、应急预案管理、突发事件处置等,开展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落实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市中分局、市中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单位)
6.特种设备领域整治提升工程。
2021年工作目标:全区特种设备做到“应检尽检”,定检率达到100%。全区在用电梯全部纳入96333应急处置平台,重点场所电梯的责任保险投保全覆盖。2021年,全区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实施措施:一是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二是依托山东省特种设备信息平台和济南市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智慧化水平。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7.市政水务领域整治提升工程。
2021年目标: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制度建设,狠抓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加大整治攻坚力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2021年,全区市政水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实施措施:一是开展辖区主次干道、繁华路段摸底核查,诊断病害、登记造册、及时处理。二是对人行道道板、雨污井盖、雨污水检查井等市政设施进行维修和更换,及时补修道路坑槽,恢复开挖管槽,消除安全隐患。三是指导街道办事处落实养护管理责任,加强乡村道路、临水临崖及地质灾害易发频发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四是建立桥梁定期监测机制,聘请第三方协助排查,提高桥梁精细化安全管理水平。五是完善桥梁档案管理制度,按照“一桥一档”原则,及时动态规范更新桥梁资料。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市中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单位)
8.消防领域整治提升工程。
2021年目标: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开展9类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推动消防安全管理实现“五个标准化”,全力预防和减少亡人火灾事故发生。2021年,消防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实施措施:一是按照职责分工,对9类场所的5类突出风险开展全面排查,制定整改推进方案,督导工作落实。二是在全力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一岗位、一铭句”“一部位、一警句”消防能力提升行动,将主体责任落实到全岗位、延伸到最末端。三是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定期组织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集中曝光。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开展消防科普教育。四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落实“五个一律”要求,对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坚决执行刚性措施,有效震慑一批违法行为主体。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市中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市中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9.文化旅游领域整治提升工程。
2021年目标:深入推进文化旅游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做好公共文化场馆、文化经营场所、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文博单位等6类企业(单位)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培训教育、健全规章制度。2021年,确保全区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杜绝亡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实施措施:一是落实各类文旅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重点自查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逐企建立“两个清单”。二是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持续开展文旅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制定菜单式检查表,开展专项检查、联合执法,建立隐患台账并落实闭环整改。三是成立工作专班,持续抓好督导检查和隐患整改,推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市中分局、市中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单位)
10.电力行业领域整治提升工程。
2021年目标:对本地区电力设施保护问题隐患和电网运行风险进行系统性研判和排查,明确责任单位和要求,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2021年,确保电力设施保护和电网运行安全稳定。
实施措施:每季度对本地区电力设施保护问题隐患和电网运行风险进行安全检查,提升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公安部门加大违法盗电巡查,确保提升电力领域安全管理水平。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公安市中分局、济南供电公司市中供电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
11.烟花爆竹领域整治提升工程。
2021年目标:贯彻落实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全面推广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与零售店(点)连锁经营,对烟化爆竹批发企业进行评估,关闭退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2021年,烟花爆竹领域杜绝亡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实施措施:一是严格执行《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禁放区域、场所不得销售(储存)烟花爆竹,不得设置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二是全面落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与零售店(点)连锁经营,推进批发企业直营。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区应急局,配合单位:公安市中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12.教育领域整治提升工程。
2021年目标: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形成学校安全管理责任更加明确、学校安保组织体系更加严密、校园安全防范基础更加牢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更加优化、学生伤亡事故易发多发领域整治措施更加有效、校车安全管理更加科学、校园消防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校园应急处置机制更加完善的工作格局,为全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2021年,教育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实施措施:一是健全完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学校安全领导责任、单位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二是加强校园安保队伍、校园物防设施、学校技防系统、安全防范制度等方面建设,全面提升校园风险防控能力。三是强化警校联动,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加强校园周边交通治理,着力打造校园周边安全区域。四是建立防学生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力争实现溺水“零事故”。五是积极开展交通(校车)安全教育和日常监督,劝阻家长及子女乘坐违章运营车辆。六是强化消防、校舍、实验室、特种设备等安全管理,持续开展校园安全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七是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健全应急联动处置机制。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区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市中分局、市中交警大队、市中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单位)
13.养老机构领域整治提升工程。
2021年目标: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养老机构安全、有序服务,采取部门联合检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排查,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2021年,养老机构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实施措施:一是坚持底线思维,加强养老机构日常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二是采取部门联合检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安全隐患等进行排查,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三是切实加强对养老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市中分局、市中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单位)
14.卫生健康领域整治提升工程。
2021年目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健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不断提高安全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2021年,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实施措施: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深化消防、危化品、电气火灾、特种设备、医疗废物等专项隐患排查整治。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应急管理队伍建设,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实地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市中分局、市中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单位)
15.农业农村领域整治提升工程。
2021年目标:聚焦农药、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农机运行、沼气池运营等领域,加强宣传、监管、巡查和整治,建立农业安全问题隐患及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落实辖区内各类涉农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管理水平。2021年,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实施措施:一是加强农药领域安全监管,重点检查农药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农药经营市场秩序、安全用药等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加强兽药饲料领域安全监管,重点检查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畜禽养殖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是加强农机领域安全监管,持续抓好“平安农机”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农机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沼气工程领域安全监管,督促沼气使用单位强化安全管理。五是加强农畜产品领域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农资经营安全管理制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六是加强农业设施领域安全监管,督促生产经营主体加强电力、消防、危险物防护等安全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水务局、区应急局、公安市中分局、市中交警大队等有关部门单位)
16.民爆领域整治提升工程。
2021年目标:坚持着眼长远、长短结合,坚持隐患即事故、铁腕治理,坚持质疑保守、纵深防御,坚持祛扶并举、主动服务,结合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深入细致开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2021年,民爆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实施措施:一是严格落实民用爆炸物品领域有关企业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力度,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辖区内民爆销售企业实施重点检查。三是坚持查漏补缺,全力补齐短板,逐项梳理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实现闭环管理,确保安全风险管控到位、事故隐患整治到位。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市中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17.其他行业和领域。批发市场、供热、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园林和林业绿化、人防、司法行政、国资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等主管部门(单位)均要制定具体的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并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6项保障措施。
1.强化科技支撑。在监管对象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建立“智慧安监”动态管控“一张图”,做到问题隐患实时监控、风险因素监测预警、隐患排查统计分析,实现隐患排查、复查整改、立案处罚闭环管理。
2.强化社会服务。充分发挥社会机构的人才、技术、设备等资源优势,为“大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考评、隐患排查治理、日常监管执法、突发事件处置、“智慧安监”建设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提升安全管理专业化水平。财政部门要统筹财政资金,加大支持力度。
3.强化执法震慑。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监管理念,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宽松软”问题,提升执法质量,放大执法效果。加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力度,有效治理安全生产领域“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痼疾。
4.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社会公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攻坚年行动的宣传报道,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努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5.强化督导问效。区安委会将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各种手段,加强对攻坚年行动落实情况的督促督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结合全市安全生产考评,将攻坚年行动抓紧抓实,对照考评细则,逐条逐项落实。
6.强化执纪问责。研究建立攻坚年行动与纪检监察工作联动机制,对行动开展不力、责任分工不清、重大安全隐患悬而不决、未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的, 及时督促整改;对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攻坚年行动,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认真抓好部署落实。
(二)细化方案措施。各部门要结合本实施方案要求,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出台实招实策,把攻坚年行动抓出成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部门实施方案应于本方案印发后10日内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强化督促指导。区安委会成立督查组,对各单位各部门攻坚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全区安全生产考评内容,推动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四)实现长效治理。立足安全治理常态化、长效化,在攻坚年行动补齐短板的基础上,进一步谋划安全监管机制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注重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切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