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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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省、市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对2020年12月1日前公布实施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确定继续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需修改的1件,废止的1件,现予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2.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中政发〔2020〕3号关于公布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doc
市中政发〔2020〕3号关于公布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pdf
2020年关于公布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决定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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