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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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市中政字〔2024〕35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提高依法行政质量,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区对2024年11月15日前公布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现予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有效期 | 登记号 |
1 | 济南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市中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债管理办法的通知 | 市中农字〔2021〕1号 | 2026年 2月19日 | SZDR-2021-0150001 |
2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市中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市中政办发〔2022〕2号 | 2025年 12月31日 | SZDR-2022-0020001 |
3 | 济南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济南市市中区水务局关于公布济南市市中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区试行农业用水终端水价的通知 | 市中发改字〔2023〕8号 | 2026年 3月7日 | SZDR-2023-0030001 |
4 | 济南市市中区财政局济南市市中区水务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市中区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 市中水字〔2023〕7号 | 2026年 3月8日 | SZDR-2023-0140001 |
5 | 济南市市中区水务局济南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市中区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实施办法的通知 | 市中水字〔2023〕8号 | 2026年 3月8日 | SZDR-2023-014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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