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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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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政府办公室
2022-03-16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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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政府工作规则》原则上5年修订一次,根据形势变化和上级提出的各项新要求进行修订调整。本次共修订、增加条目31条,修订、增加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督查落实、完善会议制度、规范公文处理等几个方面。此外,还对相关文字表述进行了部分修改,使之更加准确、规范。

二、决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济南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对照上级出台的一系列新政新规和区委工作规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则。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强化区政府及各部门职能转变,全面正确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不断优化公共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形成界限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机构职能体系。

四、重要举措

修订后的《政府工作规则》12章95条。第一章为总则,共3条,主要明确了制定依据以及区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与准则。第二章为组成人员及其职责,共7条,明确了区政府的组成人员,对其职责作出了相关规定。第三章为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共7条,对政府全面正确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能作出了明确规定。第四章为实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共9条,规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第五章为坚持依法行政,共6条,确定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以及实行依法行政报告制度等内容。第六章为推进政务公开,共7条,就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政务信息编报等工作提出了要求。第七章为自觉接受监督,共5条,就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以及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等作出了具体规定。第八章为强化督查落实,共5条,就大力加强政府督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第九章为完善会议制度,共15条,规定了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和区长碰头会议等各项会议制度。第十章为规范公文处理,共13条,明确了区政府公文报送、审批、签发以及收文办理、发文办理等各项程序。第十一章为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共16条,就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工作部署,严格遵守纪律,加强廉政建设等作出了具体规定。第十二章为附则,共2条,确定了《政府工作规则》的适用及施行日期等事项。

五、关键词诠释

政府工作规则是指政府机关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加强管理而规定的一系列工作准则和制度规定,有利于实现工作目标和任务,保障公共利益,增强法治意识和行政效能,是政府工作的基础和保障。

联系人: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郝鲁涛,0531-82078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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