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字号:
大 中 小



一、政策背景
重大行政决策涉及面广,对公共利益和公民权利义务影响深刻。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管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2项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纳入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进行管理。
二、决策依据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第三条规定,决策机关可以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第四条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结合本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编制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报决策机关研究确定,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三、出台目的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决策目录公开形成刚性约束,助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四、重要举措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等有关要求,区司法局结合本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向全区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征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严格审查,编制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经区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五、关键词解读
风险评估包括什么?
(一)社会稳定风险,包括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社会安全事件的情形;
(二)公共安全风险,包括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或者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
(三)生态环境风险,包括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环境破坏或者次生自然灾害等不良影响的情形;
(四)财政金融风险,包括可能造成大额财政资金流失、带来重大政府性债务、导致区域性或者系统性金融风险隐患的情形;
(五)舆情风险,包括可能产生大范围的严重负面评价的情形;
(六)可能引发的其他风险。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市中区司法局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行政执法监督科)程振、胡小桐
联系方式:0531-82078747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