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济南市市中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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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2022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含金量”,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为全面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品质强区贡献力量,现结合我区实际,印发《2022年济南市市中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5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济政办发〔2022〕2号)
三、出台目的
印发《工作要点》的主要目的是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及时公开本年度重点工作内容,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各项工作落地实施,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的满意度。
四、重要内容
(一)深化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围绕“三区”建设、五大产业、城乡建设等公开工作进展等信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好乡村振兴资金分配、减税降费信息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规划计划、民生实事等重点任务的工作进展,加大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推进疫情防控和营商环境发展信息公开;围绕老旧小区、就业创业、义务教育、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民生保障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进行公开。
(二)常态化推动精准服务公开。规范政策解读程序、深化解读内容、创新解读方式、探索智能化政策平台;提高社会热点舆情反应能力,提升回应关切实效;推进决策公开透明,注重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完善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举办政府开放活动,加强公众参与。
(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落地。开展各领域标准事项目录“回头看”督查,确保成果落实到位,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继续打造“市中慧公开”品牌,探索基层政务公开特色化建设,推进成果落地和制度化。
(四)推进全方位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监督管理,健全完善政府公报体系,规范政务信息管理,加强依申请公开程序落实,有效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水平。
(五)以监督保障机制规范政务公开。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建设,强化培训内容,优化考核方式,提升工作水平;对照重点任务,建立台账,逐项核查落实。
五、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
(一)政策解读。《要点》规定深化解读内容,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
(二)舆情回应。《要点》规定密切关注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济金融、工资拖欠、生态环境污染、食药安全、教育信息、医疗健康、养老服务、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房地产市场、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舆情并及时回应。
(三)意见征集。《要点》规定决策事项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渠道,并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的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
(四)列席会议。《要点》规定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鼓励利用公开报名遴选方式确定列席代表,列席代表意见和相关采纳情况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解读机构:济南市市中区政府办公室信息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叶婧;0531-82078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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