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市市中区“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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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十三五”时期全区在农业生产、都市农业、绿色农业、现代农业体系建设、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农村改革、乡村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同时,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带来强基保供和保安促稳的双重压力,科技变革加速带来农村劳动力转移难度加大和新技术应用边缘化的双重挑战,人口结构变动带来农村劳动力兼业化和乡村人口老龄化的双重制约,城乡差距带来要素继续外流与要素成本上升的双重约束,农业农村经济的不确定性因素不断增多,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决策依据
根据《济南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济南市市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三、出台目的
以更新的理念、更宽的视角、更实的举措、更大的力度,抢抓机遇、应对挑战,推动“三农”发展再创新优势、再上新台阶。加快城乡一体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造现代都市农业新样板,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四、重要举措
《规划》共包括九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十三五”主要成效。对“十三五”时期全区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成绩进行了总结,主要包括农业综合产能稳中有升、都市农业快速发展、农业绿色发展扎实有效、现代农业发展体系不断完善、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农村改革动力强劲、乡村建设实现新提升、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等8个方面。
2.“十四五”面临形势。从国内宏观背景、省市发展环境、市中区自身条件等3个方面分析了市中区的发展机遇,提出了全区农业农村现代化面临的都市农业产业链条亟需完善、乡村建设水平亟需提升、农村基层治理能力亟需加强、乡村振兴制约瓶颈亟需突破等问题与挑战。
3.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阐述了“十四五”期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的指导思想,确立了坚持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系统推进、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建设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区、美丽宜居乡村样板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的发展定位及2025年和2035年两个阶段的发展目标。
4.战略布局。综合考虑区位交通、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环境承载能力、产业基础等因素,统筹区域资源、区域功能与农业农村的协调发展,优化农业农村空间布局,确定打造“一轴、两带、四区、五集群”的高质量协同发展的产业空间和统筹一体化融合发展的城乡空间。
5.推进高质高效发展,提升全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一是优化供应链保障都市供给,提升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保障能力,加大高效特色作物生产基地建设力度,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城乡物流通达能力;二是完善产业链提升产业能级,全方位促进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加工业,优化拓展乡村休闲旅游,大力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三是部署创新链赋能产业升级,开展农业核心技术攻关,实施数字农业示范工程,提升农业智能化装备水平,强化科技人才支撑;四是健全利益链培育融合主体,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培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多元融合发展,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五是打造生态链推进绿色发展,加强产地环境保护与治理,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强化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六是提升价值链增加产业含金量,实施农产品品牌引领工程,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农业会展经济发展。
6.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描绘现代品质乡村新画卷。一是着力提升村庄规划建设水平,加强村庄规划管理,推动农房改造提升建设,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健全农村寄递物流体系;二是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巩固农村“厕所革命”成果,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持续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切实抓好乡村绿化美化;三是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打造街道区域服务中心,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四是切实提升乡村基层治理效能,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健全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平安乡村;五是进一步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民思想道德建设,倡导树立乡村文明新风。
7.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健全城乡融合新机制。一是畅通城乡要素循环,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优化农村投融资环境;二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三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机制,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途径,建立村集体经济长效帮扶机制;四是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财政优先投入保障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高农业保险保障能力。
8.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一是稳定现行帮扶政策和措施,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过渡期内保持帮扶政策、资金投入、帮扶力量总体稳定;二是健全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精准排查发现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严重困难户,及时纳入监测帮扶范围,分层分类开展针对性帮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三是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积极开发农村公益性就业岗位、扶贫专岗持续抓好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促进扶贫资产长期良性运营;四是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平台,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主动发现和预警处置机制,分层分类做好帮扶。
9.保障措施。重点从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项目用地保障、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强化督导考核引领4个方面对《规划》提出了保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五、关键词诠释
“水肥一体化”:制定《关于印发<改进水肥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将新增水肥一体化任务分配到各街道,对各街道项目实施情况进去督导及调度,要求各街道根据时间节点完成水肥一体化任务目标并完成验收。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优先在设施蔬菜、果园、苗木、花卉等高效经济作物,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规模化种植区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逐步向粮棉等大田作物推广应用。针对农民技术缺乏等问题,积极组织开展水肥一体化技术培训班,讲解蔬菜、果树等不同作物的需水需肥规律,施肥器和灌水器的正确使用等内容,使农民充分了解水肥一体化技术,正确应用于蔬菜和果树等生产中,提高种植效益,推动水肥一体化技术的发展,持续开展水肥一体化推广应用,助推农业节本增效、提质增效、绿色增效和可持续发展。
六、行政执法事项
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律被誉为是最严谨的标准,旨在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行政执法的角度,对农安法解读如下:
1.监督管理:该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机构、职责和权限进行了规定,明确了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原则和方法。2. 产品质量标准:该法制定了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并规定了相应的标准制定程序和标准的执行要求,旨在确保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3. 风险评估与预警:该法要求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与预警制度,及时识别和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警和应对,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4. 检验检疫措施:该法规定了针对农产品的检验检疫制度,包括检验检疫的原则、程序和标准要求,以确保农产品在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符合质量安全要求。5. 处罚措施:该法设立了相应的违法行为和处罚规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农产品市场秩序。需要明确的是,以上解读只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一般概括,具体的行政执法操作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法律的具体规定来进行。
联系单位:济南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联系人:李小溪 联系电话:0531-8719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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