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市市中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文字解读
字号:
大 中 小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加之进行了区划调整,原有预案已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特别是机构改革后,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进行了再造重塑,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面临着新要求、新情况、新问题,亟需修订新的应急预案。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区应急局牵头组织起草了《总体预案》,按程序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建议,邀请权威专家进行论证把关,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决策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南市市中区机构改革方案》等有关规定,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出台目的
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是防控安全风险、减少事故损失的重要抓手和关键环节。印发总体应急预案、各级各类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基层单位和组织应急预案,逐步形成我区应急预案体系,有助于做好新形势下的应急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我区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质效,切实提高风险防范和事故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四、重要举措
《总体应急预案》共分八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对事件分类分级、分级应对与响应分级等进行了说明。第二部分是应急预案体系,明确了我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和应急预案的支撑性文件。第三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对区级领导机制、专项应急指挥部、区级工作机构、现场指挥机构、专家组的工作机制和职能进行了说明。第四部分是运行机制,包括风险防控、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救援、恢复重建等内容。第五部分是资源保障,包括人力资源、财力支持、物资装备、科技支撑等。第六部分是责任与奖惩,规定了给予表彰或奖励、处分及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关情形。第七部分是预案管理,对预案编制、审批与衔接、演练、评估与修订、宣传和培训等内容进行了规范。第八部分是附则,强化各级各部门的预案编制修订工作,规定生效时间等内容。
五、关键词诠释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等事件。
联系人:济南市市中区应急管理局孙娅宁,0531-87599891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