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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南市市中区—临沂市费县对口合作 实施方案》的文字解读
113701037059525546-A/2023-6515877
区政府办公室
2023-10-20

关于《济南市市中区—临沂市费县对口合作 实施方案》的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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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2023年3月,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济南、临沂两市起草了《济南—临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济南市与临沂市建立了对口合作关系。2023年6月,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济南—临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和济南—临沂对口合作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我区与费县保持原有协作帮扶结对关系,要求编制协作帮扶暨对口合作实施方案,努力推动对口合作取得更大进展。

二、决策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一临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31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济南—临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和济南—临沂对口合作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济政办字〔2023〕28号)等政策文件和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

三、出台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推动济南市市中区—临沂市费县对口合作工作走深走实,结合济南市市中区、临沂市费县实际,制定了《济南市市中区—临沂市费县对口合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四、重要举措

《实施方案》围绕“弘扬传承红色文化”“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等方面,深入分析了两地在产业发展、文化交流、生态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可开展的合作事项。具体为:在弘扬传承红色文化方面,提出传承践行红色精神和推动红色旅游融合发展2项主要任务;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方面,提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培育优质农产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3项主要任务;在完善基础设施网络方面,提出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布局1项主要任务;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提出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培育发展绿色产品2项主要任务;在强化产业务实合作方面,提出联合做强优势产业、共同培育新兴产业、强化“双创”协同合作3项主要任务;在增进老区民生福祉方面,提出加强优质教育供给、加强医疗卫生帮扶、深化残疾人帮扶长期协作伙伴关系3项主要任务;同时,方案注重强化从资金、金融、人才等方面的要素资源保障,全面助推两地对口合作工作有序开展。

五、亮点特色

《实施方案》更加侧重强化产业合作、加强对口支持,今后,市中区与费县将着重在培育新兴产业、培育优质农产品、强化“双创”协同合作等方面下功夫,推动双方龙头企业和优势产业强强联合,突破发展制约瓶颈。

六、解读机构及联系电话

解读单位:济南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刘涛;联系电话:0531-82078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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