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市市中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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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防灾减灾救灾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我区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2024年9月,济南市应急局修订颁布了《济南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对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市中区应急局会同相关部门在深入调研、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全区实际,对《预案》进行了修订,在充分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经反复修改完善后印发。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南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济南市市中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
三、出台目的
本预案的编制旨在通过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升市中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具体目标包括:最大程度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基本生活救助;维护受灾区域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通过预案的实施,提升政府应对自然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四、重要举措
(一)构建多层次组织体系。成立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作为全区自然灾害救助的核心协调机构,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指挥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同时,在街道和现场层面设立应急指挥机构,形成三级联动、条块结合的组织指挥体系,确保应急响应迅速、有序、高效。
(二)强化灾害预警与信息共享。建立多部门参与的灾害预警机制,实现气象、地质、水利等多部门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共享。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客户端、短信平台等多种渠道,及时向公众发布灾害预警信息,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同时,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确保预警信息能够迅速传达至基层。
(三)细化应急响应流程。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将应急响应细分为一、二级,并明确各级响应的启动条件、程序和具体措施。一级响应针对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启动最高级别的应急响应机制;二级响应针对较大自然灾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响应流程包括召开会商会、启动响应机制、组织救援力量、调配救灾物资等,确保应急响应有序进行。
(四)加强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制定详细的灾后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和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方案。过渡期生活救助确保受灾群众在灾后初期的基本生活需求;冬春救助针对冬季和春季可能出现的困难,提供必要的生活援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则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家园,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同时,明确责任主体和资金来源,确保救助和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完善保障措施。从资金、物资、通信、交通、医疗、治安等多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确保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加强社会动员和科技支撑,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的智能化水平。
五、与上级政策异同点
(一)相同点
1.政策依据一致,均以《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国家级法规为根本遵循。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强调基层政府的主体责任。
2.核心流程相似,均包含“预防-预警-响应-救援-恢复”全链条工作流程。
3.基本救助标准统一,对紧急转移安置、伤病救治、过渡期生活救助等基础保障措施与上级政策保持一致。
(二)不同点
1.响应等级不同
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由高至低分为一、二、三、四级,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一、二级。
2.启动条件不同
一级响应:市级预案中,因灾死亡和失踪人数、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数、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数量、干旱等灾害造成的生活困难人数等标准均高于区级预案。例如,市级预案中因灾死亡和失踪20人以上启动一级响应,而区级预案中这一数字为5人以上。
二级响应:同样,市级预案的二级响应标准也高于区级预案。如市级预案中因灾死亡和失踪10人以上、20人以下启动二级响应,而区级预案中则为1人以上、5人以下。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市中区应急局救灾评估调查统计科
联系人:王纯林
联系电话:0531-51809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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