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赵斌解读《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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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为什么要出台《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下简称《政府工作规则》)?
新一届政府班子成立以后,根据形势变化和上级提出的各项新要求,对原有的《政府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强化区政府及各部门职能转变,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不断优化公共服务,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问:主要修订了哪些方面?
根据近几年上级对政府工作的有关要求,我们一共修订、增加了31条,修订后的《政府工作规则》共12章95条,修订、增加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督查落实、完善会议制度、规范公文处理等几个方面。
问:修订后的《政府工作规则》主要有哪些内容?
第一、二章主要明确了区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与准则,明确了区政府的组成人员,对其职责作出了相关规定。
第三至五章对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作出了明确规定,规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确定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以及实行依法行政报告制度等内容。
第六至十章对政务公开、督查落实、会议制度、公文处理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就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以及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第十一、十二章就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工作部署,严格遵守纪律,加强廉政建设等作出了具体规定,确定了《政府工作规则》的适用及施行日期等事项。
联系人:区政府办公室秘书科郝鲁涛,82078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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