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政协副主席、市场监管局局长陈淑平解读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市中区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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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济南市市中区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中事件分级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药品安全事件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Ⅰ级)药品安全事件、重大(Ⅱ级)药品安全事件、较大(Ⅲ级)药品安全事件和一般(Ⅳ级)药品安全事件。
问: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后,由哪个机构牵头处置?
答:根据实际需要,可依法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区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的区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我区一般(Ⅳ级)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以及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和较大(Ⅲ级)药品安全事件先期处置等工作。
问:区市场监管局在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如何发挥作用?
答:区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部门,区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相关街道和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加强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建立会商、文件制发、信息发布和督查等制度;协调开展宣传报道、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工作;统筹组织人员培训、物资储备、后勤保障、社会动员等相关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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