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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济南市市中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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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
2023-07-05

专家解读《济南市市中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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亓祥民,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国家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专家、山东省工信厅专家、山东省消防协会专家库专家、山东省消防协会标准化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安全专家。

济南市市中区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亓祥民对《济南市市中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问:《预案》中提到的监测预警工作都有哪些?

答:一、根据市防指发布的预警信息,市中区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及时收集、分析、上报本部门(单位)或本行业有关气象、雨情、旱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等信息。二、根据市气象部门、水文部门发布的暴雨、洪水、山洪、台风、干旱预警信息,市中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提醒相关企业、单位、公众做好防汛抗旱准备。区防指办及时分析研判全区防汛抗旱形势,提出预警、应急响应建议。三、区防指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加强联合值班值守,及时会商,及时播报汛情旱情预警信息,做好启动应急响应准备。区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部署本行业防汛抗旱工作,及时向区防指办报告相关情况。

问:如果遇到汛情旱情,信息如何报送?

答:发生较大和比较敏感的一般险情灾情时,有关责任部门、街道办事处应在发生后15分钟内向区防指进行报告,区防指在发生后20分钟内电话报市防指办,书面报告不晚于45分钟,详细信息报告不晚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发生突发重大险情灾情时,有关责任部门、街道办事处应立即向区防指进行报告,区防指在发生后15分钟内报市防指办;骨干河道重要堤防、涵闸等发生的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立即报告市防指办、省防指办和国家防总办。险情或灾情发生后,有关责任部门(单位)应当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并做好首次报告。突发险情、灾情发展过程中,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情况及抢险救灾情况,做好续报工作,直至险情排除、灾情稳定或结束。

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等信息,险情(灾情)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已采取应对措施、需要支援事项以及报告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

问:发生水旱灾害时,如何启动应急响应?

答:根据汛情变化、暴雨、河道洪水流量、城区低洼地段积水、山洪等险情、干旱严重程度以及防御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防汛抗旱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四级)、较重(三级)、严重(二级)、特别严重(一级)4个响应级别。由区防指根据汛情旱情预警及工情、险情、灾情等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对符合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的,相关部门(单位)应按照预案先行启动响应,组织抢险救灾,并同时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区防指相关部门(单位)和街道办事处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应与区防指响应等级相衔接,受灾害主要影响的街道办事处应急响应等级不得低于区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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