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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济南市市中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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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
2023-09-01

专家解读《济南市市中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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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丙新律师,山东大学法律本科毕业,现为山东建与恒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15年。曾长期担任大型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事政府行政管理工作。执业以来一直致力于建筑房地产、行政、商事的诉讼、非诉讼业务及资产清收业务,并且诉讼业务多集中于山东高院一二审、再审,最高院二审、再审业务。办理最高院审理案件8起,并有多起案件登载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长期担任济南市市中区民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应急管理局、工会等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及多家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同时担任山东省农业银行律师专家库成员、济南市中小企业律师专家库成员、济南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济南市市中区行政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多年被济南市历城区司法局评为优秀律师,执业期间成功主持解决涉诉500余起、400余起案件的群体纠纷二宗,累计办案已超过2000起。


济南市市中区应急管理局律师顾问颜丙新对《济南市市中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问:请您从法律层面介绍一下为什么出台《济南市市中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答: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风险调查情况,制定相应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根据《济南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及我区的自然灾害风险调查情况,市中区应急局会同相关部门在深入调研、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从健全自然灾害救助体系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等方面,编制了我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问:请简单介绍一下《预案》的适用范围?

答:济南市市中区行政区域内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适用本预案。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是指暴雨洪涝、干旱、台风、风雹、大雪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发生自然灾害后,达到本预案响应启动条件的,启动本预案。当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类型突发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问:请问《预案》的组织指挥体系是如何划分的?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七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所以在编制我区《预案》时,组织指挥体系主要划分为区级层面、街道层面、现场层面。在区级层面上,划分为区减灾委员会和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在街道层面上,主要为各街道办事处设立相应机构,组织、领导本辖区内各类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在现场层面上,当发生一般、较大自然灾害时,成立区自然灾害现场应急指挥部,在上级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视情邀请市减灾委成员单位指导、支持我区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问:请问发生灾情后,信息如何报送?

答:在信息管理方面,《预案》提出,对突发性自然灾害,有关街道办事处应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本辖区灾情(包括灾害发生时间、灾害种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等内容)和救灾工作情况(包括投入的应急力量、资金、物资和装备等,以及灾区需求、面临困难、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向区政府、区减灾委办公室报告;区减灾委办公室在接报灾情信息1小时内完成审核、汇总,并向区政府和市减灾委办公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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