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市中区融媒体中心解读《济南市市中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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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融媒9月8日讯
一、在收到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后,自然灾害的救助准备有哪些?
区水务、自然资源、园林等部门及时向区减灾委办公室通报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区减灾委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街道办事处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会商研判,当可能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时,视情采取救助准备措施。
二、请问在监督管理考核奖惩措施方面是如何进行规定的?
区减灾委不定期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对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以及在参与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牺牲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褒奖;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请问日常工作中是如何开展宣传和培训的?
一方面利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组织好“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全国科普日”“全国消防日”“世界气象日”“国际民防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增强公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积极推进社区减灾活动,推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另一方面组织灾害管理人员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培训。
来源:济南市市中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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