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简明问答:如何处理施工工地等临时性噪声源对集中区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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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施工工地等临时性噪声源,该方案建立了“临时扩展区”动态管控机制——若施工工地周边存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则该工地自动划为临时扩展区,施工期间参照集中区域标准严格管控,施工完成且噪声影响消除后管控自动解除。在具体管控上,夜间(22:00至次日6:00)禁止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抢修、抢险等特殊情形除外);因工艺需要必须连续施工的,须经主管部门审批并提前三日公告附近居民;施工单位须优先使用低噪声设备,禁止使用蒸汽桩机、锤击桩机等高噪声设备,并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开工十五日前须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相关信息,建设单位须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造价。中高考等特殊时期管控进一步升级:准备和考试期间,中午12:00至14:00、夜间20:00至次日6:00禁止所有在建工程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距考点500米范围内,考试期间须停止一切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抢修、抢险除外),确保考生和居民不受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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