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重点目标任务责任书起草情况的汇报》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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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关于2023年度重点目标任务责任书起草情况的汇报”议题的解读如下:
一、议题背景
12月21日召开的区委经济运行工作座谈会议确定了制定2023年度区直相关部门(单位)、街办、区属平台重点目标任务责任书。经征求意见建议修改后,提报本次会议审议。
二、起草目的、起草依据及起草过程
根据工作安排,区发展改革局联合区政府办公室,于12月22日正式启动区级重点目标任务责任书起草拟定工作。根据区主要领导提出的责任书内容要简化、量化的要求,参照上年度责任书格式体例,制定了2023年区直部门(单位)和街办责任书模板,并向18个区直部门(单位)和17个街办征集了年度计划目标、重点任务和分解计划。同时,就市委、市政府拟与区委、区政府签订的责任书涉及的任务指标、市直部门对口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区委、区政府各项重点工作安排,在反复与部门和街办对接的基础上,形成了责任书初稿。12月27日,征求了各分管区长的意见建议,经修改形成了本次提交会议的责任书审议稿。
三、主要内容
(一)部门责任书。在综合市下达任务目标和区直部门上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按照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的整体架构,分别制定了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投促局、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园区管理服务中心13个区直部门(单位)和济南中央活力区、济南中央商埠区、济南能源互联网产业集聚区3个发展促进中心以及市中城投集团、市中财金集团2个区属平台的责任书。责任书内容主要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为主要目标安排:由市考指标、GDP核算指标、上规入库指标和其他经济指标四部分构成。市考指标为相关区直部门(单位)牵头落实的市下达主要目标,包括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服务业增加值等19项指标;GDP核算指标为相关区直部门(单位)牵头落实的构成行业增速指标,包括规上制造业产值、建筑业总产值、本外币存贷款余额、规上服务业营收和工资总额等29项指标;上规入库指标为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牵头负责的规上服务业、规上工业、限上批零住餐、资质内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企业年度升规纳统任务;其他经济指标为区直部门(单位)、区属平台围绕全区战略实施和产业发展,明确各自需承担的年度重点目标任务,旨在自我加压、争先进位。
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安排:区直部门(单位)、区属平台聚焦“深化落实年”和“提速增效年”主题,在落实牵头负责的市下达任务目标的基础上,结合全区战略实施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各自承担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二)街办责任书。相关区直部门(单位)在充分与街办对接的基础上,将市下达的任务指标、重点任务和结合辖区实际设定的自我加压指标,根据各街办经济体量、载体资源、发展空间等具体情况,逐项量化、差别化分解分配到各街办。责任书内容主要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为主要目标安排:由GDP核算指标和其他经济指标两部分构成。GDP核算指标包括规上制造业产值、建筑业总产值、建安投资、批发业销售额、住宿业营业额、本外币存贷款余额、房地产销售面积、规上服务业营收和工资总额等29项指标;其他经济指标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固定资产投资、限上单位零售额、限上单位销售额(营业额)、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新增城镇就业等15项指标。
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安排:主要聚焦“深化落实年”和“提速增效年”主题,根据各街办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所处不同阶段,由区直部门(单位)分解分配了征地拆迁、项目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等任务目标和实物工作量。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根据本次会议研究的意见,进一步细化完善各项指标任务,确保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全面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五、需要会议研究决策的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重点目标任务责任书起草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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