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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南市市中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 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起草情况的汇报》 议题解读
113701037059525546-A/2023-6510354
区政府办公室
2023-10-26

《关于〈济南市市中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 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起草情况的汇报》 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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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关于《济南市市中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起草情况的汇报”议题的解读如下:

一、议题背景

2023年1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济南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济发〔2023〕2号)。为贯彻上述通知要求及国家、省级相关文件精神,抢抓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战略机遇,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促进绿色低碳安全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研究起草了《济南市市中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

二、起草目的、起草依据及起草过程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深化新旧动能转换中心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济南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部署安排,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制定本行动计划。2023年2月底,区发展改革局抽调骨干力量成立编写小组,正式启动了《三年行动计划》起草工作;3月初,开始密集调研区级相关部门(单位);5月初,形成了《三年行动计划》初稿,先后2次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建议,并通过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经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三年行动计划》。

三、《三年行动计划》主要框架内容

《三年行动计划》共分4个部分。

第一、二部分是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三部分是重点工作。共包含聚力动能转换,培育现代产业体系;聚力创新驱动,建设创新型城区;聚力扩大内需,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聚力绿色低碳,发展高效循环经济;聚力协调发展,提升城市品质魅力;聚力深化改革,汇聚发展内生动力;聚力乡村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聚力文化自信,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聚力民生福祉,建设平安幸福市中等9个方面、41项内容。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推进机制、健全政策体系、强化督导落实4项内容。

四、后续工作措施

根据本次会议要求,做好文件内容的修改完善,按程序提报区委常委会审议。

五、需要会议研究决策的事项

研究审议《济南市市中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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