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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任务目标立项督查情况的汇报》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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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
2024-02-02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任务目标立项督查情况的汇报》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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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任务目标立项督查情况的汇报”的议题解读如下:

一、议题背景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抓好《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任务的落实,“两会”闭幕后,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室(以下简称“督查室”)立即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分解立项,在征求相关责任单位和区政府领导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对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年度任务目标立项督查的通知(审议稿)》。

二、起草目的、起草依据及起草过程

(一)起草目的:对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任务和24件民生实事逐一明确牵头区级领导、责任单位,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全程跟踪督办,确保任务目标落实。

(二)起草依据: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和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年度目标任务进行分解。

(三)起草过程: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经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室牵头,对任务目标进行了初步分解,并于1月17日和1月23日两次征求了责任部门意见建议,1月26日征求了区政府领导同志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对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年度任务目标立项督查的通知(审议稿)》。

三、主要内容

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度任务目标,从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以及实施产业提升、科技创新、消费升级、项目深化、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治理和民生服务行动等十个方面,进行了全面分解,并确定了牵头领导和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共计107项。同时,对为民办24件实事进行了逐条分解,确定了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定期报告进展。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进度抓好工作落实,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按照一月一报的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将每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和下一步措施等)于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材料,并填写《2024年年度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表》报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二)及时督查通报。督查室将采取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加强督查,组织有关部门、单位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各单位落实情况,重大事项一事一通报,完成的事项第一时间通报,为民办24件实事完成情况一月一通报,整体工作推进情况一季度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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