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意见〉起草情况的汇报》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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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意见》起草情况的汇报”议题的解读如下:
一、议题背景
近年来,济南市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22年10月31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建设“非遗名城”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举措和重点任务。2024 年5月,《实施意见》被列入我区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起草目的、起草依据及起草过程
(一)起草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全面提高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结合区情实际,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起草依据及起草过程。区文化和旅游局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1〕3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鲁文旅发〔2022〕19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建设“非遗名城”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字〔2022〕5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立足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需要,在认真调研论证基础上,起草了《实施意见》初稿,征求了相关部门(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在区政府官网公开征求意见,截至征求意见期满,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建议。区文化和旅游局分别履行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并向区委政法委进行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备案。2025 年6月,再次征求了相关部门(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了修改,会前分别征求了各分管副区长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工作及保障措施等三部分内容。
(一)总体要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巩固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到2030年形成具有市中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体系。
(二)重点工作。包括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力度、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利用水平、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效能等3项内容和9个方面的具体工作任务。
(三)保障措施。包括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财税支持、优化机构队伍等3项内容。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区文化和旅游局将根据本次会议要求,结合各方面意见建议,对报告内容进行持续修改和深化完善,并进一步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五、需要会议研究决策的事项
研究审议《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意见》,并对《实施意见》(审议稿)提出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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