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有关情况的汇报》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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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关于全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有关情况的汇报”议题的解读如下:
一、议题背景
2025年,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已纳入市对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按照上级要求,我区需于8月中旬前完成农村供水县域统管覆盖率自评,市水务局拟于8月底前对我区进行验收打分,验收分数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
二、政策依据
依据《山东省农村供水条例》、省水利厅《关于全面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实施方案》(鲁水农字〔2024〕4号)有关要求及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加强农村供水价格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72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向区政府汇报全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有关情况。
三、议题目的
为推动市中区农村供水工程长久稳定运行,持续提升城乡供水一体化水平,区水务局向区政府汇报关于全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的上级要求以及水价形成、运行管理、工作模式等内容,并请区政府常务会议提出意见建议。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区水务局将锚定“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目标,会同相关部门(单位)细化实化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供水保障制度体系,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五、需要会议研究决策的事项
研究审议全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有关情况,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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