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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13701037059525546-A/2026-6736971
区政府办公室
2026-06-26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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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依据

拟履行程序

计划完成时间

承办单位

制定背景

决策概述

预期目标

1

 

 

 

 

 

 

关于济南市市中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利用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中小学校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利用的实施意见》

 

 

1.拟于2026年7月至8月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

2.拟于2026年8月组织有关专家开展论证和风险评估。

3.拟于2026年9月履行合法性审查及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程序,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2026年9月

区教育和体育局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区域教育布局持续优化,我区部分中小学校(幼儿园)因撤并、搬迁或生源减少等原因,产生了一定数量的闲置校园校舍。这些资产若长期闲置,不仅造成教育资源浪费,还可能引发管护缺失、安全隐患等问题。与此同时,社区养老、托育、文化体育等公益事业以及区域产业发展对空间资源存在现实需求。为盘活我区闲置资源、规范处置程序、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亟须出台系统性、规范化的处置利用指导意见,明确处置范围、方式、程序及收益管理,确保闲置校园校舍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得到合理利用。

 

明确处置利用范围、方式、程序、收益管理和组织保障,构建分类处置、规范有序、监管有力的工作机制。有效改变过去闲置校园校舍处置无统一规范的局面。

 

一是盘活闲置资源,提升使用效益。通过全面摸底排查、分类施策。实现闲置校园校舍资源再利用,避免国有资产长期闲置浪费。二是服务社会民生,助力区域发展。在保障教育需求的前提下,将闲置资源向社区公益事业和符合区域产业导向的用途倾斜,既弥补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又为文化创意、科技研发等新兴业态提供空间载体,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

关于确定市中区区级公益性安葬设施的意见

《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

1.拟于2026年8月至9月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

2.拟于2026年10月组织有关专家开展论证和风险评估。

3.拟于2026年11月履行合法性审查及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程序,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力争2026年11月底前

区民政局

《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城镇公益性公墓根据服务逝者的区域范围由县(市、区)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区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区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

结合辖区暂无政府投资的城镇公益性公墓的客观实际,在满足辖区居民安葬需求和保障各级重点项目迁坟任务的基础上,统筹研究解决皇上岭公墓、官山陵园、北桥先人纪念林等三处公墓的服务范围确定不规范的问题。

3

《历史埋葬点管理办法》发文

《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

1.拟于2026年8月至9月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

2.拟于2026年10月组织有关专家开展论证和风险评估。

3.拟于2026年11月履行合法性审查及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程序,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2026年11月底前

区民政局

历史埋葬点管理缺少指导性文件,造成管理混乱。

对辖区现有历史埋葬点管理工作进行明确。

历史埋葬点管理缺少指导性文件,造成管理混乱。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有助于指导各街道开展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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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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