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大明湖、趵突泉等景区周边“小花车”运营秩序的建议》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天下第一泉风景区周边交通及旅游环境治理工作的高度关注与深入调研。您在建议中指出的“小花车”乱停乱放、欺客宰客等问题精准切中当前治理痛点,提出的强化行业规范、依法取缔违规行为等对策建议,对提升泉城旅游品牌形象、完善城市精细化治理体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现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就相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快速响应,第一时间启动专项整治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区第一时间将其列为优化景区周边环境、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的重点督办事项。自2025年12月29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天下第一泉风景区周边禁止动力驱动三轮车、低速四轮车通行的通告》发布实施以来,我区立即成立专项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市交通运输局、泺源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市中交管大队、公安市中分局等多部门力量,采用“定点值守+流动巡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迅速启动“花车”乱象集中宣传整治行动,全面遏制违规运营苗头。
二、多管齐下、标本兼治,扎实推进各项治理举措
(一)强化宣传引导,构建全民共治格局。我区组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志愿者深入景区周边街巷、居民小区及商户集中区域,累计发放《致广大市民游客的一封信》《禁行政策温馨提示》等宣传材料7000余份,面对面解读禁行政策规定及“小花车”违规运营的安全隐患与法律责任,引导市民游客主动抵制非法载客车辆。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累计劝导各类违规车辆800余辆次,登记在册动力三轮车、低速四轮车信息150余条,政策知晓率实现景区周边区域全覆盖。
(二)开展联合执法,保持严管高压态势。成立区级联合执法工作组,在景区主要出入口、重点交通路口设置固定执勤点位,每日9时至21时安排专人值守,对闯入禁行区域的动力“小花车”依法依规进行劝导、处罚;同步加密流动巡防频次,重点排查支路街巷、景区次要入口等监管盲区,严厉打击车辆扎堆揽客行为。集中整治期间,联合执法组累计出动工作人员1200余人次,查处违反禁行规定车辆60辆,劝导规范人力观光车、黄包车等新出现违规运营车型30余辆次,坚决防止“打擦边球”类违规行为蔓延。
(三)坚持疏堵结合,落实从业者帮扶政策。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小花车”从业者逐一开展入户摸排,全面掌握其就业状况、生活困难等实际诉求,主动对接区级就业帮扶、社会救助等政策资源。对有转行意愿的从业者,协助办理车辆回收补偿手续;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困难家庭,引导其前往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申请相关帮扶政策,从源头上减少“小花车”存量。
(四)优化运力供给,补齐出行服务短板。配合市交通运输部门,在景区周边增设公交摆渡车、小巷公交(如577路)运营班次,优化微循环线路覆盖范围;协调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加大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车辆调度力度,切实保障游客“最后一公里”出行需求。同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常态化开展景区周边出租车、网约车运营秩序专项检查,严防非法营运行为反弹。
三、巩固成效、长效管控,持续提升治理水平
截至目前,景区周边禁行路段白天时段已无动力“小花车”运营,自用电动三轮车、低速四轮车通行数量较整治前下降85%以上,禁行整治成果得到初步巩固。针对您关注的人力观光车、人力三轮车变相运营苗头,我区已将其纳入日常巡查重点监管清单,并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相关情况。下一步,我区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常态化、长效化治理”的批示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巩固整治成果。保持联合执法高压态势,自2026年1月29日起,对违反禁行规定的各类车辆依法从严处罚,定期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二是推动完善法规体系。主动向上级部门反映人力花车等新型违规运营问题,推动将人力三轮车等车型纳入禁行管理范围;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开展《济南市查处摩托车电动车载客运营行为规定》立法调研,为长效治理提供法治保障。
三是深化源头治理成效。持续做好从业者帮扶转岗工作,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组装、销售“小花车”行为,全链条斩断非法运营利益链条。
四是营造浓厚共治氛围。依托社区网格、官方新媒体平台,持续曝光违规运营典型案例,引导市民游客主动选择正规交通工具,共同维护泉城文明旅游形象。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帮助我们不断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共同为建设“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贡献力量。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孙泮 0531-51808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