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局:
于霞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周边停车疏导 提升诉讼服务配套环境的建议》(第20260417号)收悉。我区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第一时间统筹区城管局、市中交管大队、魏家庄街道办事处开展现场踏勘、问题摸排,针对建议提及的停车配套不足、秩序管控薄弱、便民服务不完善等问题逐条梳理、专题研究。结合属地管理职责,现将我区会办意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我区经二路老城核心区域,受建成年代规划局限、土地资源紧张等因素制约,片区新增停车资源空间极小。法院内部车位全部用于保障干警办公及公务用车,不向社会开放。当前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突出问题:
一是停车指引体系缺失。法院出入口、周边主次干道、高架桥下未设置规范清晰的外部停车指引标识,法院官网、诉讼服务公众号、12368服务热线未公示周边便民停车点位地图,导致外地来济诉讼群众找位难、停车不便。
二是临时停靠空间不足。经二路为城市主干道,全域实施严格违停管控,无短时便民临时停靠区域,群众办事停车压力突出。
三是周边停车秩序有待规范。高峰时段出入口非机动车乱停、占道拥堵问题频发,影响司法窗口整体环境形象。
二、工作开展情况
我区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常态长效”原则,统筹城管、交管、街道力量,全面推进法院周边停车秩序提质增效。
(一)全面摸排资源底数,厘清可利用停车泊位
经实地精准摸排,已全面摸清法院内部泊位及周边社会公共停车资源底数。法院内部专属泊位:全院共有专属停车位435个,实行封闭式管理,仅服务院内办公及公务车辆,不对社会车辆开放。其中,地上车位105个(东侧51个、西侧54个);北车库地下车位237个(负二层114个、负三层123个);南车库地下车位93个(负一层46个、负二层47个)。周边对外开放公共泊位:法院周边合规开放的社会停车泊位共计256个,可有效满足来访诉讼群众临时停放需求。具体分布为:凤翔街静态交通停车场45个、顺河高架桥下5号停车场139个、经二路盛景苑小区便民车位30个、振华商厦周边公共及配套车位42个。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引导来访办事车辆分流至周边合规公共停车场有序停放,最大限度盘活现有停车资源。
(二)强化重点区域管控,常态化整治乱停乱象
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东门出入口、顺河高架桥下周边列为市容秩序重点管控点位。由区城管局牵头,联合交管大队、属地街道建立常态化巡查整治机制,聚焦工作日立案、开庭等早晚高峰时段,加密巡查频次,常态化清理人行道、出入口、通道内乱停放车辆及堆积杂物,彻底消除通行安全隐患。同步配合交警部门从严处置占道违停行为,保障出入口、人行通道畅通,持续维护司法窗口良好市容环境。
(三)完善非机动车配套,落实高峰现场疏导
结合现场空间实际,在法院东门两侧规范划定非机动车专属停放区域,配套增设停放提示标识、隔离防护设施,引导车辆定点、有序停放,杜绝堵门占道问题。在工作日诉讼高峰时段,统筹街道、城管值守力量开展现场劝导疏导,及时劝阻违规停放行为,有效缓解出入口拥堵问题。
(四)深挖存量资源潜力,推进错峰共享停车
依托交管部门现有施划成果,在法院北侧凤翔街路段设置路内停车泊位54个,有效补充片区停车供给。经现场核查,经二路、顺河西街均为城市核心主干道,车流量大、通行要求高,暂不具备新增路内停车泊位条件。下一步,我区将发挥属地协调优势,主动对接周边商业楼宇、开放式小区物业,大力推广错峰共享停车模式,有针对性地为诉讼办事群众释放临时泊位,缓解老城区停车供需矛盾。同时积极配合市级交管部门,研究探索主干道短时便民停靠举措,切实解决群众办事停车难题。
(五)健全属地联动机制,巩固长效治理成效
建立区城管局、市中交管大队、魏家庄街道三方常态化联动工作机制,落实日常巡查、高峰管控、问题速处、闭环整改工作模式。常态化收集律师、案件当事人、外地诉讼群众停车诉求,做到问题早发现、快处置、不反弹,持续提升群众司法办事体验感和获得感。
三、需市级层面统筹解决事项
结合事权划分和工作实际,部分工作需市级层面统筹研究、规范推进:
一是停车指引标准化建设。法院周边停车指引标识布设、线上诉讼服务平台停车地图公示等工作,建议由市级主办单位统筹规划、统一实施,我区全力做好属地配合落地工作。
二是短时便民停靠政策优化。经二路为市级管养主干道,路内泊位设置、临时停靠管理权限归市级交管部门,建议市级层面统筹研究老城核心区、司法窗口周边短时便民停靠政策。
三是错峰停车政策激励引导。错峰共享停车涉及企业、小区物业等多类市场主体,协调难度较大,建议市级出台统一激励、保障、引导政策,为区县落地实施提供政策支撑。
下一步,我区将严格落实人大建议办理工作要求,持续加强与市级主办单位、公安交管部门的协同对接,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逐条逐项推进整改举措落地落实,持续优化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周边停车环境与通行秩序,擦亮我市司法服务文明窗口。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6日
(联系人:闫朝艳;电话:0531-51807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