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市市中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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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9日至5月29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市中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7月21日,区委巡察组向市中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四个方面、13个主要问题,并提出四项意见建议。市中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完全接受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中心党组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从讲政治、讲党性、讲纪律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将巡察整改作为对中心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全面政治体验,作为锤炼党性、提升素质能力、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中心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履行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存在的问题,态度鲜明,照单全收,带领中心全体人员坚决担负起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行动、最严格的纪律,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任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对中心整改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的日常事务,确保整改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三)明确目标责任。制定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关于区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台账,梳理出具体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实施挂图作战,整改一个问题对账销号一个问题,不留死角,切实确保巡察组反馈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 (四)认真督促检查。中心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调度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按照责任分工主动认领、督促落实、带头整改;承办部门和承办人按照整改方案要求,逐条对照、逐件研究、逐项整改,对涉及多个部室的整改工作,加强部室之间统筹协调和联动,做到积极配合、高效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做好跟踪督办,汇总情况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全面有序推进整改工作的贯彻落实,真正把整改落实转化为进一步改进作风、进一步推进工作的实际成效。 (五)强化成果运用。中心领导班子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模范机关创建、党支部星级评定等党建工作紧密结合,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办结、压茬式推进,以严格细致的督查推动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让每一名党员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13个问题,我们进一步细化为34个具体问题,截至2023年10月25日,已整改完成31个,完成率91.2%;正在整改中的3个,占8.8%;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显著的0个,占0%;未整改的0个。制定或修订规范性文件3项,收回违规发放款项15.205118万元,追责问责0人。巡察期间反馈立行立改事项31件,办结31件,整改完成率达100%。 (一)关于理论学习流于形式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不扎实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制定学习方案,党组成员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规范学习管理,严格落实“一学一报”制度。二是坚持把集体学习研讨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三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结合全区中心工作,统筹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灯塔—党建在线”、山东干部网络学院、党性教育基地等线上、线下平台载体,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 整改成效:1.中心党组制定并印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理论学习安排》(市中事务党组字〔2023〕3号)以及学习配档表,全年总体分为十四个专题,截至10月20日,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共计11次,完成专题9个,参学人员开展互动交流共计42人次。2.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读书班期间,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党组成员及中层以上党员干部进行了深入研讨。3.派出2名同志参加2023年区直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工作组,与区发改局共同制定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计划。 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强化巡察结果运用。 2.针对第一议题制度不落实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牢固树立“第一议题”的理念,把“第一议题”制度的贯彻落实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中心党组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将“第一议题”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全面从严治党述职评议考核。二是落实“第一议题”突出政治性、突出针对性、突出时效性,班子成员坚持做到第一时间及时学、带头研讨交流学、讲好党课应用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要文章等,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事务工作指示精神,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扛牢主体责任,细化分解任务,确保指示精神落实落地。三是原则上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第一议题”学习,通过会前个人自学、会上领学导读、研讨交流等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并分类建立完善学习记录,确保“第一议题”制度落实的延续性和规范性。 整改成效:截至10月20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合计12次。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事务工作指示精神,通过逐步完善制度体系,将机关事务服务保障工作做实做细做精。 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强化巡察结果运用。 3.针对学习材料不真实问题。 整改措施:按照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区各级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的通知》要求,制定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理论学习方案,按照配档表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杜绝出现因追求“大而全”而使学习记录不真实情况。 整改成效:依据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理论学习配档表,按计划组织学习,随堂记录,及时归档,并严格执行档案管理、“一学一报”制度,于每月月底向区委宣传部上报学习情况,确保报送及时、材料真实。 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强化巡察结果运用。 (二)关于职责任务推进不力问题 1.针对公有住房清理滞缓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已上报公有住房的各单位按时完成清理工作,联系中心法务给未交回和手续不全的单位下发工作联系函。二是催促未上报公有住房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时上报,下发了《关于未出售公有住房清理工作的通知》。三是联系中心法务研究从2018年至今清房以来的文件中,对收回的公有住房除变现以外的其他处置意见。 整改成效: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公有住房出售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济政办发〔2018〕7号)及《关于清理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未出售公有住房的通知》(济房改〔2021〕1号)等文件的要求,2023年7月7日,已通过内网给全区党政机关下发了《关于未出售公有住房清理工作的通知》;给8家未出售公有住房单位发放的工作联系函。市中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共上报未出售单位自管住房32套(去除企业113套未出售公有住房,由企业自行依据文件处理),根据各单位自行申报数据,目前我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有69家单位没有未出售公有住房;8家单位未出售公有住房清理工作正在推进中。单位自管房中22套已腾退,其中21套已评估,1套已卖出;有10套住房在清理范围内尚未清理。按照工作计划,2023年9月27日我中心继续给8家未出售公有住房单位发放工作联系函;已完成腾退未出售公有住房的,将继续委托金诺拍卖公司对清理出的腾退公有住房进行拍卖,并督导其直属单位按时完成未出售公有住房的清理工作任务。2023年10月17日济南地区16套房产拍卖会,成交2套房产,其余14套房产无人应价流拍。 落实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鉴于清退房屋产权属于不同产权单位管理,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复杂多样,需多方协调推进。 2.针对公务用车管理责任缺失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济南市市中区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济南市市中区公务用车管理细则》要求,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二是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汇总情况,及时掌握各单位公务用车信息。三是协调区纪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相关部门成立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各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整改成效:区医保局10月中旬向我中心递交调拨审批表,我中心报区财政局资产科,待区财政局开会研究后签字盖章,区医保局方可前往车管所办理手续。 落实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需统筹协调,争取尽快解决。 3.针对办公用房管理配置不科学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办公用房的科学配置,对该收回的办公用房及时收回。 整改成效:经核实,区司法局和区法制办合并后,胜利大街51号6楼原区法制办办公用房仍由司法局基层矫正科在此使用办公。司法局前期经局党组商议,计划将基层矫正科办公地点搬迁至办公街六楼,因该办公地点长期闲置疏于打理,现需对地面、墙体、强弱电线路等设施维修改造。 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强化巡察结果运用。 4.针对节约意识淡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巡视巡查,杜绝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生。二是加强对施工过程用水管理,增强节水宣传教育。三是对济南大厦洗手盆更换节水型感应式水龙头,达到节水效果。四是加强与节水办沟通联系,适时调整用水计划。五是强化落实采购程序,增强节约意识,主动走出去调查市场,深入了解商品价格行情,杜绝采购过程中盲目购买问题。 整改成效:目前,济南大厦已达到节约用水要求;中心建立办公用品、电脑耗材采购竞争机制及领用台账,需通过政府采购的办公用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购买前提出购买申请,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批后进行采购。 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强化巡察结果运用。 5.针对工作职责不清问题。 整改措施:以化粪池清理问题为例,加强对排污井及油污管的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清理解决。 整改成效:明确工作职责,避免再出现类似情况。 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强化巡察结果运用。 (三)关于保密工作存有差距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保密工作制度》、《“微信”使用管理制度》,并更新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二是按照保密电脑配置安装要求,完成专用保密电脑配置工作。 整改成效:9月6日印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保密工作制度》,将保密工作纳入中心重要工作,组织工作人员传达学习;今后凡遇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及时更新并备案存档;7月底,临时调用“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一台,作为保密电脑使用,计划2024年按照市委保密委要求,申请专项资金,购置国产安可替代产品,完成保密电脑国产化产品替代工作;严格做到保密电脑专机专用专人管理,不连接任何外网、内部网络端口,做到独立使用。 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强化巡察结果运用。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缺失,班子成员未按要求落实“一岗双责”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向存在该问题的在职处级干部个人进行反馈,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并通过书面形式,向班子成员强调在年底的述职述廉报告中体现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要求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工作计划和总结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民主生活会、干部考核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每年至少开展2次意识形态研究工作,及时研究部署意识形态领域工作。 整改成效:3月6日,中心党组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5月22日,理论中心组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进行专题学习研讨;8月18日,中心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对照检查内容之一。 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强化巡察结果运用。 (五)关于工作作风不实问题 1.针对工作开展不深入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每月在办公用房微信群中提醒各单位有办公用房调整的要及时更新上报。二是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及时核查更新山东省智慧机关事务平台系统数据。三是按照国家安全保密要求更换信息统计报告工作使用的U-Key设备,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系统数据会审指南有关要求做好系统信息整改完善工作。 整改成效:根据各单位自行上报情况已完成山东省智慧机关事务平台系统动态数据的更新,完成2023年全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数据上报工作。 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强化巡察结果运用。 2.针对合同签定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端正工作态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同时加强业务学习,邀请山东正固律师事务所法务工作人员讲解如何规范签订正式合同以及相关合同签订的法律知识。 整改成效:9月22日上午,邀请山东正固律师事务所于丽楠律师举办了法律知识讲座,在各类物业服务维权、房屋公共部位如何正确使用房屋维修基金及签订各类合同文本需注意的事项等方面进行了讲解。 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强化巡察结果运用。 3.针对履行消防设施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济南新中安消防公司消防维保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新维保公司。二是加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监管责任。 整改成效:明确济南大厦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楼内各单位应急联系人电话联络表;制定济南大厦消防灭火预案,严格按照济南消防提出的53060火警处置机制,通过对三个时间段工作任务的细致分解,形成了反应迅速、环环相扣的处置程序。 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强化巡察结果运用。 4.针对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对物业服务的监管,要求严格按照实际消杀操作时间填写,绝不允许提前或者延时填报消杀时间。 整改成效:已明确要求服务方按规定填写消杀时间,加强监督巡查,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强化巡察结果运用。 (六)关于财务报销和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1.针对财务报销制度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了财务报销内控制度,加强内部控制执行的力度,强化内部监督,要求会计人员根据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合规、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结合内部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整改成效:一是经办人员已按照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补齐修车明细。二是单位各方面、各环节对内部控制的基本原理和积极作用得以深化,管理层和制度执行相关人员对内部控制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得以提高。 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强化巡察结果运用。 2.针对违规使用车辆租赁及维保单位,租车及车辆维修不在市财政局汽车维修和租赁入围名单问题。 整改措施:经核实,2018年5月30日,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小、中性客车租赁采购和大型客车租赁采购开标。2018年6月28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济南润安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为B包大型客车服务项目中标人。2020年6月27日“三定”和汽车租赁合同到期,我中心向区财政局申请继续招标供应商,按照区财政局要求,在市财政局建立的“网上商城”平台进行交易。市财政局建立的“网上商城”平台只有“汽车维修”板块,“三定”中的定点加油和定点保险接近年底才陆续在平台完善,汽车租赁在2021年才进入“网上商城”平台。在这期间,我中心于2020年6月17日向区财政局申请延时“三定”和“汽车租赁”服务到年底,因疫情原因始终未给予明确答复。 整改成效:“三定”和“汽车租赁”工作职能权限目前在区财政局,因区财政局要求各单位在市财政局的“网上平台”结算,并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做,无需再招标。目前,各单位的结账直接从平台结算。由于我中心没有执法权,需要联合区纪委、区财政局进行执法。 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强化巡察结果运用。 3.针对购买物品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未入固定资产账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与支付中心多沟通交流,共同优化财务报销环节,避免工作疏漏。二是召开资产管理专题会,在中心内设各部室建立各自资产台账,年底统一与资产部对账,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准确无误。 整改成效:根据《济南市2021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移动硬盘、录音笔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不用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其中移动硬盘单个金额未达到固定资产入账标准不用记入固定资产账目,录音笔达到入账标准已通知支付中心本月内调整账目并补录固定资产。 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强化巡察结果运用。 (七)关于错误执行房屋租赁政策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举一反三,加强认识,落实责任,全面提升工作责任心。二是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方法及时纠错整改,2024年续签房屋租赁时,将第二季度租金减半部分扣除,使得政府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整改成效:由职责部室负责人与两家租赁单位负责人进行联系沟通,说明2020年二季度租金减半未执行原因。 落实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将于2024年1月完成整改。 (八)关于党组会不够严谨规范问题 1.针对党组会和行政办公会混淆问题。 整改措施:健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杜绝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 整改成效:截至10月20日,中心召开主任办公会27次、党组会11次、党组扩大会10次。 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强化巡察结果运用。 2.针对末位表态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主要负责人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按照程序进行表决,杜绝“一言堂”。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研究讨论重要工作,切实做到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整改成效: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严格执行到位。 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强化巡察结果运用。 3.针对非党组成员参加党组会并表态问题。 整改措施:严肃党组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决策程序组织实施,杜绝因出于充分征求意见考虑而违规扩大议事表态范围。 整改成效:整改后未出现非党组成员参加党组会并表态问题。 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强化巡察结果运用。 (九)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认真问题 1.针对党组民主生活会走过场问题。 整改措施: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党内制度,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扬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力戒“老好人”主义,在会前广泛开展谈心谈话的基础上,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以上率下、以上促下,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让党的组织生活真正起到教育提高的作用。 整改成效:8月18日,中心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了准备工作扎实、紧扣巡察整改主题、检视剖析深刻、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达到了教育提高效果。 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强化巡察结果运用。 2.针对基层党建虚化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党支部书记和其他支部委员的培训,规范党支部议事程序,解决基层支部党务工作不会干、党员教育不经常等问题。二是以党支部评星定级为抓手,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加大对党员教育管理以及党支部自身建设工作的研究,多角度丰富党员教育培训内容,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三是加强支部党内纪律教育力度,把学党章、重温誓词作为每月必修课,提高党员素质教育。四是加强面上工作指导,领导班子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参加和指导 1 个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每年为所在党支部或联系点等基层党组织讲党课不少于 1 次,每年至少深入联系点2次,提出措施,帮助解决1-2个突出问题,形成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合力。 整改成效:2023年以来,班子成员到联系点开展活动6人次,解决基层党支部存在问题2件;优化基层党支部组织结构,9月19日,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第二支部委员会召开党员大会增补选举委员1名;7月3日、10月7日,分别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参加机关工委党务工作培训。 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强化巡察结果运用。 3.针对“三会一课”记录不实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对党支部的指导和监督,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要求,严肃工作纪律,力戒形式主义。 整改成效:9月21日,接受机关党工委基层党建日常考核;10月18日,中心党委对照党支部工作条例关于支部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班子建设、工作保障等规定,集中对所属党支部进行“过筛子”,使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强化巡察结果运用。 (十)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日常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党组未有效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履行党组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及时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交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坚持“实在实干实绩”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干部调整程序,坚决杜绝以党组扩大会代替党组会研究选人用人问题。二是坚持在重点任务中锻炼使用干部,根据干部个人能力水平、性格特点,及时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调整工作岗位任务。三是加强组工干部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工作要求,严谨细致地落实好全过程纪实文书资料,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和工作质量水平。 整改成效:9月13日,本着成熟一批发展一批的原则,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完成1名科级干部的提拔任用。 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强化巡察结果运用。 2.针对干部日常管理有漏洞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区委组织部《关于健全完善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的实施意见》(市中组发〔2020〕14号),落实谈心谈话全覆盖要求,坚持领导带头,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掌握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把谈心谈话融入干部日常管理中,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加大对干部的关心关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退休相关工作,由退休干部服务部负责举办荣退仪式,及时做好干部退休服务对接,提升退休干部的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 整改成效:截至10月20日,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各类谈心谈话累计7次;为由中心代管的原开发公司退休老同志举行了荣退仪式。 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强化巡察结果运用。 3.针对干部日常教育监督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抓早抓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主动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相关规定,领导干部个人签署《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承诺书》,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落实好填报指导、审核等各环节工作,切实维护报告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整改成效:7月17日,对1名酒驾违纪人员进行了约谈;高标准落实完成2023年度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 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强化巡察结果运用。 (十一)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充分问题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不力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济南市市中区各党(工)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指引》,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建立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二是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形成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台账。 整改成效:根据《济南市市中区各党(工)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指引》,对照《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计分表》评分要点和标准,锚定目标任务,每月按时报送《全面从严治党指标考核工作推进汇总表》;4月11日,主动与省机关事务部门的对接,在重要工作、关键指标等方面增强主动性、计划性和针对性,努力获得最大指导与支持;建立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内设部室形成廉政风险点防控台账。 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强化巡察结果运用。 2.针对对已处理的违规违纪问题不通报,未被作为典型案例纳入警示教育内容问题。 整改措施: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工作,依权限程序执纪问责,不包庇纵容,不掩饰粉饰,及时通报曝光被查处的典型案件,形成震慑,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整改成效:4月17日,组织全体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欲殇》;4月20日,针对在社会组织兼职问题、公职人员违规在企业兼职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清理工作;5月8日和7月26日,中心党组分别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5月25日,组织相关人员签订《党员和公职人员项目建设廉洁承诺书》、《项目建设承包方廉洁承诺书》;6月30日,以“红色七月忆红色,英雄山下赞英雄”为主题,组织主题党日活动,观看实景剧《英雄山》;8月15日,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学讲话 促结合 尚勤廉——中华优秀官箴文化展”;此外,通过工作群及时向党员干部推送“市中清风”公众号中的廉政工作动态,及时将区纪委监委刊发的《每周纪闻》以及下发的案例通报在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中进行传阅。 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强化巡察结果运用。 3.针对单位考勤制度形同虚设,存在部分科室不按时提交考勤表,考勤表非本人签字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关于加强工作人员日常考核及请销假制度管理的通知》(市中事务字【2021】2号),要求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要恪守岗位职责,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落实考勤制度考核。二是严格请销假审批。凡是因事、因病等原因需请假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规定,逐级申请及时办理请假手续,待批准后方可生效,请假期满后应按时到岗,及时办理销假手续,三是加强考勤管理。严格遵守中心考勤管理规定,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室执行月度考勤确认制度。 整改成效:中心领导班子成员由综合部指定专人负责考核登记;各部室以部室为单位进行考勤考核,部室负责人指定专人进行请销假考核登记;自2023年6月起,每月5日前,考勤负责人汇总本月考勤情况,考勤表本部室存档,汇总表经考核人本人、部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确认签字后,交综合部统一整理存档备查。 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强化巡察结果运用。 (十二)关于巡察整改工作不全面、不深入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在本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进行深刻反省。二是坚决扛牢问题整改政治责任,加强理论学习,强化党的领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财务管理。 整改成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截至目前,本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31件,移交事项全部整改完毕。 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强化巡察结果运用。 (十三)关于审计整改工作搞形式、走过场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要求,合同到期前进行先期评估,通过充分的市场竞争机制确定租赁事宜。 整改成效:9月22日,根据机关事务工作需要,邀请法务顾问对合同签订等相关业务范畴内的法律常识进行专题授课,提高从业者法治意识和业务技能。 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强化巡察结果运用。 (十四)关于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1.针对反映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存在违规发放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问题。 整改措施:积极接受并配合组织函询,根据2020年、2021年人员休假审批记录,对违规发放的未休假工资报酬进行收回。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带薪年休假工作管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整改成效:2020年违规发放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以及2021年违规发放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已全部收回,共23人,收回违规发放款152051.18元。 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强化巡察结果运用。 2.针对反映考勤制度形同虚设,个别党员干部长期不上班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个别党员干部因身体原因未严格落实考勤制度问题,中心党组会同其分管领导与相关人员进行约谈;二是重申工作纪律,严肃考勤制度。 整改成效:相关同志表示今后会克服身体因素带来的困难,坚持到岗到位;中心各部室严格按照考勤工作要求,执行考勤制度。 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强化巡察结果运用。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中心党组以巡察为契机,以问题整改为主要抓手,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深化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做好新形势下机关事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治支撑。 (一)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实行挂单销号、动态管理,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对一些情况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限定时间,跟踪督办,直到问题解决为止,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推进成果转化。把巡察整改成果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巡察整改成果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制度规定,持续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把巡察整改成果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着力构建一支担当作为、真抓实干的干部队伍;把巡察整改成果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让每一名党员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构建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机制;把巡察整改成果与机关事务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细化工作措施,在提升服务质量、打造机关事务优质服务品牌上下功夫,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全面推动机关事务服务保障提档升级的动力。 (三)完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工作运转、推进、督导机制,全面加强分工负责和统筹协调的能力,提高工作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预见性,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管理就覆盖到哪里”,以最务实的态度和作风,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转,推动机关事务工作良性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2078388;邮政信箱:济南市经八路122号济南大厦315室(邮编250001);电子邮箱: jnszsgj@jn.shandong.cn。 中共济南市市中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 2023年1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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