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关于开展2024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4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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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济南市《关于启动2024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和《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鲁工信发〔2022〕8号)及省厅最新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鲁工信发〔2022〕8号)关于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条件,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根据企业自主意愿可以进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二、申报方法

1.根据最新通知要求,本次评价工作企业填报系统网址更新为:http://124.128.79.169:8080(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市中区开放时间:11月4日(已开放)-11月15日24时。因审核需要,请各申报企业严格按照时间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自评企业(含前期已在原系统填报的企业)须在系统先注册,并登录完成企业基本信息维护后,再点击“企业申报管理-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进行创新型中小企业填报。

2.企业根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要求自主线上填写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所有佐证材料需做成一个PDF文件上传,含36个月经营主体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普通版),“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并对数据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人:杨丽娜

联系电话:82078543


附件1: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pdf

附件2:需上传佐证材料内容(参考).doc



济南市市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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