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关于开展2025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7 浏览次数: 字体:[ ]

区相关企业:

根据山东省和济南市《关于开展2025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组织2025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及复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或今年已申报且符合公告条件)可申报2025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2年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申请企业须符合《实施细则》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关认定标准。本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印发后,原2022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自动失效。

(二)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培育库,新申请的在“优质中小企业申报信息—申报”页面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请复核的在“认证到期管理—复核”页面填写复核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此次采取“线上”+“线下”申报方式,其中,“线上”申报从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库(www.sdyzzxqy.com,以下简称“培育库”)申报,因审核需要,市中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窗口于3月17日至4月1日开放。

“线下”申报报送纸质版佐证材料(胶装)一式一份,企业申请书(盖公章的纸质版一式四份。纸质版申请表可在培育库下载打印),纸质材料与线上填报数据应保持完全一致。电子版材料(盖章后扫描佐证材料PDF文件、盖章扫描版申请书、推荐汇总表(附件3)或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可编辑电子版)。※注意:市中区“线上”和“线下”申报均于4月1日前完成,逾期不接受申报材料。

联系人:杨丽娜    联系电话:82078318

邮箱:szqgxjghjgk@jn.shandong.cn

报送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238号励新大厦10层1002室


附件:2025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zip



济南市市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17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