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市中区财政局(挂济南市市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11370103705951914H/2025-4126167
市中区财政局
2025-02-08

济南市市中区财政局(挂济南市市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单位名称:

济南市市中区财政局(挂济南市市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财政、税收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负责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区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及街道财政分配办法。贯彻实施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三)负责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区财政决算。组织制定需要全区经费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等情况。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

(四)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五)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管理政府性基金,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区级财政专户以及资金。管理财政票据。落实全市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

(六)负责国库资金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组织预算执行、监控以及分析预测。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区级总预算会计核算。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七)负责制定全区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规章制度并监督管理;制定全区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及有关限额标准。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监督管理。牵头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九)负责制定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汇总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按分工承担区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工作。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十)根据区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

(十一)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区级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相关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

(十三)负责拟订财政支农、财政扶贫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十四)负责拟订全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承担政府性债务的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和统计分析等工作。承担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的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承担全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相关工作。开展财税领域涉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负责拟订全区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区级政府引导基金的预算和资金管理。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区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

(十六)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会计制度。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十八)承担区政府赋予的有关招商任务。

(十九)负责制定人才发展财政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十)贯彻执行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调全区金融改革发展与风险防控工作,研究提出金融稳定和发展、加强金融风险防控的建议;牵头开展金融安全稳定发展的重要规划、重要政策、重要问题等研究;做好地方金融政策与相关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社会政策的协调;牵头开展全区金融风险应对、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政策措施研究;落实上级金融管理部门关于金融监管、风险处置、信息共享等协同机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党中央对金融工作重大决策,省委、市委工作部署以及区委决定事项和工作要求;按照职责权限做好地方金融组织设立、变更、退出及备案管理的相关初审工作;协助上级监管机构做好对全区小额贷款公司、商业保理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工作,开展风险与合规评估,依法查处违规行为;落实上级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协调机制,建立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体系,依法协调组织处置非法金融活动案件;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街道依法开展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处置工作;指导地方金融企业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承担区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十)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依法履行本部门业务领域内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职责,同步指导做好党建工作。

(二十)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区行政审批局负责行使经区政府批准集中的财政领域相关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两部门建立健全衔接配合机制,依法履行职责分工,强化联络会商、信息互通、业务协同等方面的相互配合。

单位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28号

联系电话:

0531-51806800

邮政编码:

250004

公开(监督)电话:

0531-51806800

办公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冬夏令时一致)

Email地址:

jnszczjbgs@jn.shandong.cn

网站地址:

http://www.shizhong.gov.cn/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单位概况

区财政局

1232

信息发布总数

1019

点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