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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市中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文件》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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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11-22

《市中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文件》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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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60号),部署加快推进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明确了“十四五“特殊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路线和方向。

2022年8月15日,山东省教育厅等8部门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教育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教基字〔2022〕12号),进一步提升我省特殊教育水平,推动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2023年9月18日,济南市教育局等8部门研究制定了《济南市教育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济南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济教发〔2023〕19号),明确我市推动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行动计划。

2023年7月18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达标 3 年计划(2023—2025 年)的通知(鲁教基函〔2023〕47 号),推进特殊教育评价改革,提升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质量。

2023年9月25日,济南市教育局制定了《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达标三年计划(2023—2025)的指导意见(〔2023〕221 号),对我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达标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二、政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60号)、《山东省教育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教基字〔202212号)、《济南市教育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济南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济教发〔202319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达标3年计划(20232025 年)的通知(鲁教基函〔2023〕47 号)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达标三年计划(2023—2025)的指导意见2023〕221 号)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文件精神,推进我区特殊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出台目的

市中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市中教体行(2023〕31 号)文件的制定,旨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各级文件部署,推进我区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质量全面达标,建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特普互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

四、重要举措

(一)拓展特殊教育学段健全特殊教育体系一是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适宜安置每一名具备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建立健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长效机制,附设的特殊教育部(班)与特殊教育学校或承担随班就读的普通中小学统一学籍管理。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二是办学体系向两端拓展延伸。大力发展学前特殊教育,2024年完成特殊教育学校学前部建设。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学校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2025年前实现特殊教育学校设置中等职业教育部的目标

(二)推进特殊教育多元融合,不断优化育人资源。一是推进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结对帮扶共建,推动集团化融合办学,加强区域之间、校际之间资源的共享与整合。二是推进医疗康复与特殊教育融合。健全康教融合服务体系,密切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残联等多部门合作,统筹专业力量,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推进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充分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进特殊教育智慧校园、智慧课堂建设,积极参与省级智慧校园遴选创建。参与每年1次特殊教育数字化优质课程资源评审,实现特殊教育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四是促进家校社共育协同融合。深入推进家庭教育“泉家共成长”工程,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青少年家庭教育专业指导机制,加强家长学校和家委会建设,健全家访制度,为残疾学生家庭提供教育、救助、康复、心理支持等服务。

(三)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切实夯实发展基础。一是健全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并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学前、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同步按照该标准执行。

严格落实中等及以下学校残疾学生三免一补和随园保教残疾幼儿免除保教费、伙食费政策,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二是办好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均衡配置区域内特殊教育公共资源,合理设置学位供给,满足残疾儿童入学需求。到2025年,特殊教育学校达到省级办学标准。三是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室)建设。充实完善区残疾人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大力推进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配足配齐专兼职资源教师。

(四)加强特殊教育队伍建设,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一是充实特殊教育师资力量,每3年核定一次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配齐配足特殊教育教师,合理引入社工、康复师。二是严格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标准,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在核定特殊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和在职称评聘中,可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倾斜。三是加强特殊教育专业培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加强特殊教育教研队伍建设,配备专职特殊教育教研员,遴选优秀师资充实兼职教研力量,形成专兼职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的特殊教育教研队伍。

五、其他要素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特殊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有关要求。把办好特殊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多部门协调联动的特殊教育推进机制。教育部门要统筹特殊教育工作,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推动特殊教育公平融合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督导评价。将特殊教育列入区教育督导部门和责任督学的日常督导范围,按规定开展达标实施情况专项督导检查,将落实情况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

(四)广泛宣传引导。广泛宣传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成就和优秀典型事迹,引导学生和家长充分认识特殊教育对促残疾儿童青少年成长和终身发展的重要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解读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构: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联系人:苏曰鹏

联系电话:0531-67987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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