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育秀小学卫生防疫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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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 组织机构
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李雅
副组长: 刘文婷
组 员: 丁凡睿
主要职责:对事件做出初步判断,组织召开相关会议,落实应急工作的部署,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调查和处理工作。
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小组:
组 长:刘文婷
副组长:丁凡睿
成 员: 陈海霞、徐昊、张会好、任雪梅、王克可、赵颜、李文婷、亓玲玉、孙哲、宋爱学、亓艺、张乐、王兴花
主要职责: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预案,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入现场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具体方案、措施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并组织落实、协调、调查和处理等。
3. 后勤保障组
组 长:刘文婷
副组长:王勇
组 员:房玉民、曹今
主要职责:负责保证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的药品、经费、通讯、交通等基本设施设备;负责周围环境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突发事故现场的警戒,疏散人员,维护现场秩序,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配合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施救,防止事态扩大。
二、事故风险分析
1. 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风险:我校因学生人数较多,无形中增加了同学们交叉感染几率。
2. 食品安全风险:食堂、配餐和饮用水的安全问题。
三、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 重视信息的收集。与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 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 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保健室应立即向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 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②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 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 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会议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 ④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 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市教育局批准。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 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 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 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 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 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 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 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 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 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 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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