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政策】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鲁人社函〔2022〕59号文件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助力“山东手造”工程推进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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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助力“山东手造”工程推进行动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函〔2022〕5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
打造“山东手造”品牌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2022年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擦亮“山东手造”品牌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各区县(功能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发挥公共就业和技能培训服务在推动“山东手造”产业发展上的重要支撑作用,积极打造“山东手造”传统手工艺品牌。
二、狠抓落实
各区县(功能区)要将培育认定的特色劳务品牌建设单位、建立的“山东手造”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目录及时向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提交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要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积极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做大做强本地非遗工坊和“山东手造”重点企业、重点项目。
三、明确分工
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培育“山东手造”特色劳务品牌和提升“山东手造”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建处、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和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开展“山东手造”特色职业培训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建处、市人才服务中心和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完善“山东手造”技能人才培养通道工作。
四、强化宣传
要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就业创业助力“山东手造”工作,将各项政策和服务解读到位,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山东手造”的深厚氛围。要及时发现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典型经验加以推广,推动工作走深走实。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30日
(联系单位: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鲁人社函〔2022〕59号文件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助力“山东手造”工程推进行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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