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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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依据:根据济人社发〔2019〕29号文件、济人社发〔2020〕2号文件、济人社发〔2020〕12号文件关于转发鲁人社函〔2020〕67号文件
2、政策对象: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离校未就业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及16-24周岁未就业或失业青年。毕业前3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3、补贴标准: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
4、申请条件:完成就业见习期后,企业与其见习人员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可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5、申请材料:《山东省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 ,加盖公章,连同见习人员身份证、见习基地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凭证、 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单复印件、与留用员工签订 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 见习期内提前离岗或见习期满,须提交《山东省见习终止证明》, 《山东省见习鉴定表》
6、办理流程:将申请材料准备齐全,现场审核办理
7、办理时限:及时办理
8、办理地点:卧龙路128号建设节能示范大厦
9、办理结果:及时办理
10、咨询电话:82078635、82078243
关于转发鲁人社函【2020】67号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pdf
关于做好2021年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数据报表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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